南安一工人开塔吊出事故 责任方拒赔偿法院强制执行
东南网11月2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史国亮 通讯员 黄景山)一起突如其来的事故,将刚刚结婚没几个月的四川籍男子小强(化名)的生活摧残得七零八落。被鉴定出双下肢运动感觉丧失,双便功能障碍,生活不能自理后,仅仅过了半年,新婚妻子悄悄离去。小强委托律师,向南安法院申请执行,向山东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某公司”)福建分公司索要70多万的赔偿。经南安法院执行庭的努力,前天下午,该公司委托律师来洽谈具体的处理方案,表示愿意以55万了结该起纠纷。 据小强介绍,2011年9月11日,在南安水头某酒店的施建工地上,一座正在作业的塔吊因不稳发生倒塌,折断的塔吊开始向操作室砸去,被甩离操作岗位的他被钢筋穿透了腹部,后被送医接受急救。 后经鉴定,因为这起事故,小强双下肢运动感觉丧失,双便功能障碍,生活不能自理,最高达到十级伤残。新婚妻子在照料小强数月后悄悄离开,经办法官说,小强的双亲也不在身边,生活无法自理。 2014年1月13日,经南安法院一审判决,塔吊责任方山东某公司应赔偿小强人民币70.7828万元。而事故原因经鉴定为,责任方未能提供充分的安全施工条件,塔吊不稳倒塌。同年7月30日,经泉州中院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而两个责任公司,即山东某公司和该公司福建分公司拒不履行判决赔偿。今年8月27日,小强委托律师向南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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