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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全市河流两岸将划保护线 遏制“四乱”问题

2014-12-25 07:56:45 徐锡思 谢向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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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下游(资料图)

东南网12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徐锡思 谢向明)晋江、洛阳江、九十九溪等河流两岸将划保护线,预留不少于15米至50米的区域,建立保护线制度,未经批准,严禁在线内区域开发建设。

昨日,海都记者获悉,《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重要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明年将基本建立流域管理制度,有效遏制全市河流的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

晋江下游河段两侧 预留不少于50米

“这次出台的意见,实行‘蓝线’保护制度,是一个亮点。”泉州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河岸两侧将划保护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例如,流域面积在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及晋江干流双溪汇合口至出海口的河段,预留不少于50米的区域;流域面积在200至1000平方公里之间的浐溪、蓝溪、涌溪、桃溪、湖洋溪、诗溪、一都溪、龙潭溪、坑仔口溪、九十九溪、福前溪等11条河流,或穿越县城及重要乡镇、开发区的河段预留不少于30米的区域;其他河流预留不少于15米的区域。

“预留的河岸区域,有堤防的河道以堤脚外延开始计算,没有堤防的河道以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开始计算。”上述负责人介绍,在蓝线内不得擅自建设与防洪、水文、交通、园林景观、取水、造林绿化、排水、排污管网无关的设施。

城市供水管网范围内 不再批准抽取地下水

意见还对地下水保护做出明确规定,除了加强普查、规划和监测,意见指出,只能将地下水作为战略和应急水源,除温泉外,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将不再批准新建抽取地下水的自备水源,对原有以地下水为自备水源的逐步递减许可取水量。

此外,意见还对饮用水源地的保护,提出了时间限制,将全面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实时监测监控系统。2015年1月起,泉州中心市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常规监测实行一旬一测,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一月一测,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要增加监测频次和项目。2016年底前,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全部实现水质自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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