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开展专项行动打击三类金融行为 东南网1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李昌乾)昨日,海都记者获悉,石狮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月28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民间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根据专项行动要求,三类活动为重点打击对象,具体为:与高利放贷相关联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高利转贷、骗取贷款、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由高利放贷引发的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绑架以及利用黑恶势力索取债务等违法犯罪活动;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公司等准金融机构超范围经营,从事高利放贷、骗取贷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金融市场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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