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轲)日前,泉州市出台文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低收入困难群体迎来重大民生保障利好。 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与原机制相比,新机制不仅补贴门槛降低、范围扩大,补贴标准也从10元至40元每人每月提升至20元至50元每人每月。 具体来说,原机制中价格临时补贴的启动临界条件是泉州市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的食品类价格指数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8%,当食品类价格指数同比涨幅低于8%时即要退出;而新机制则体现了“宽进严出”的原则,统一采用CPI作为启动临界条件,即全市居民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含3%)时启动,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回落至临界条件之下时退出。 补贴对象范围方面,原机制补贴范围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新机制则增加了重度残疾人和特困失能老人两个群体。 补贴标准方面,新机制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重度残疾人、特困失能老人的补贴发放仍采取分档补助法,不同的是,档位划分标准不同,且补贴标准也有所提高(详见表格),补贴按月计算,每三个月发放一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按公式计算:价格临时补贴标准=失业保险标准×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当月同比涨幅,进整计算,最低标准为20元,测算价格不足20元的,按20元发放,该补贴逐月发放。 记者还了解到,除以上常规性价格临时补贴外,泉州市在价格容易发生波动的重点时段将会启动一次性价格临时补贴,如春节等节假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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