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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清源山酝酿限制机动车上山 谋划新交通模式

2015-01-23 07:39:39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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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节假日,许多市民驾车上清源山游玩。

每逢节假日,数以千计的车辆涌上清源山,大量的汽车尾气可能对景区的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怎么办?记者昨日获悉,去年开始,清源山景区管委会已在酝酿限制机动车上山,谋划景区区域(主景区—九日山、主景区—灵山圣墓)之间全新的交通模式——大型环保车辆接送旅客上山。

□早报记者 林福龙 黄墩良 王盼琛 文/图

现状

一个夏日周末 近万车次上山

一边是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一边是无序上山的机动车,两者的矛盾日益激化。

“保守估计,夏天周末一天时间,在山上跑的车辆达四五千车次,这给清源山的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十分巨大。”据景区管委会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景区齐云路作为机动车唯一上山通道,工作人员下班后,骑自行车上山有之,开机动车直抵南台岩泡茶数量更多,加上步行的人流,几种交通形式混杂,“大量的人车混行在只有五六米宽的齐云路上,险象环生”。

担忧

大量汽车上山 考验景区生态

“这么大量的汽车上山,对景区的生态环境是个大的考验。”面对日益增加的上山车流,景区相关负责人提出这样的担忧。

据业内人士分析,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大家寻找的是一种生态型的生活方式,“呼吸清新空气,回归自然,与这么多车为伍上山,吸的则是汽车尾气,十分不健康。”

“路这么窄,急弯又多,不熟悉路况的新手上山,更是让人提心吊胆。”经常步行上山的市民王先生说,之前天湖周边改造前,人满为患,车子随意进出,“改造后,设了生态公厕,严格限制车辆入内,环境也变好了,这种模式值得推广。”

荒废的游览车上满是残花落叶

计划

限机动车上山 结合引导旅游

对于机动车上山问题,景区管委会早已作先期调查摸底,“限制机动车上山与引导旅游方式,其实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层面。”管委会相关负责人透露,清源山是祖上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生态资源一旦遭破坏,将无法实现永续发展,“如何处理好生态保护与利用开发的关系,十分微妙。”

该负责人称,根据初步打算,在限制机动车上山的同时,景区区域交通将构建新的模式——购置一批大型环保接送车,一来接送旅游上山,二来作为主景区与九日山、灵山圣墓的往来接送;在山脚下设计几处大型停车设施,作为环保车和外来汽车的停靠场所,“像之前旧火葬场,空间足够开阔平坦,完全可以加以利用”。

进展

谋划全新交通模式 方案已报相关部门

“景区谋划全新的交通模式,从而实现对清源山的封闭式管理,已形成方案上报相关部门。”管委会相关负责人透露,近年来,景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关于停车设施已有所准备,“老君岩前的停车场改造、已在施工中的清泰岩停车场,将给景区带来一定数量的停车位”。

目前,关于景区区域交通问题,已引起相关政府部门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已多次到清源山调研,争取能在今年市两会上进一步讨论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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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源山电瓶车游“夭折”始末

因线路运行问题,投资方与景区管委会对簿公堂

一旦清源山限制机动车进入,景区管委会将推行全新的交通模式——用大型环保车辆接送旅客上山。其实早在四年前,该景区就推出电瓶车游玩的服务,然而昨日记者了解到,早在去年5月份,这项服务就取消了。如今,有的电瓶车已锈迹斑斑。

为何当初颇受市民欢迎的电瓶车游玩会“夭折”?原来投资方与景区管委会发生了重大分歧,且对簿公堂。

□早报记者 黄墩良 林福龙 文/图

现状 电瓶车已停运 有的已经生锈

昨日下午,记者在景区管委会办公楼后面看到,这些电瓶车都放在停车场上。12辆车中,其中2辆大的是游览车,其余的10辆均是电瓶车。2辆游览车上满是落叶和残花,电瓶车有的已经锈迹斑斑。

“从去年5月1日起就开始停运了。”投资方朱英智介绍。

时间回到5年前。2010年,清源山景区推出“游清源山可乘电瓶车”的举措,拿下该项目的正是河北人朱英智。

为何这一项目如今陷入窘境?原来,朱英智与清源山管委会发生了重大分歧,进而对簿公堂。

投资方 线路只剩400米 70万投入打水漂

“管委会没有按照合同行事,导致我70万元的投入打水漂。”朱英智介绍了这起纠葛的来龙去脉。

朱英智说,2010年6月8日,他与清源山管委会签订《合同》,约定他在景区经营电瓶车接送游客服务,行车路线为自清源山游客中心开始至老君岩——停车场——势至岩——赐恩岩——齐云售票处——水流坑——天湖售票点——清源洞——南台岩,运营期限为2010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止。第一年管委会免收朱英智的费用,第二年起每年收取6万元。

“然而,我能走的线路只有约400米,即从清源山游客中心——老君岩——清泰岩。”朱英智称,管委会没有将整条线路上报给上级部门批准,导致其他路段他的电瓶车不能运营,几年下来他不仅未营利,约70万元的投入打了水漂。

去年4月,朱英智将清源山管委会告到丰泽区法院,请求判令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有效,管委会应履行合同上的行车路线。

清源山 线路无法封闭 电瓶车运营有隐患

“无法运营原来约定的整条路线,是有客观原因的。”昨日,管委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合同约定,管委会具有调整电瓶车行车路线的决定权,并且调整路线后,向朱英智收取的费用远远低于合同约定的费用,后来甚至一个月才象征性地收100元。另外,物价局核定的景区电瓶车行车线路票价仅在“清源山游客中心——老君岩——清泰岩”,其他电瓶车游览线路票价还未核定,朱英智也就不能在其他路段运营收费。

“随着政策变化等因素,朱英智运营的电瓶车也存在安全隐患。”该负责人介绍,2013年1月份,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对朱英智所有的电瓶车及其观光车运营环境进行检验,结论为车辆的行驶区域未实行全封闭管理,必须整改。“清源山游客中心——老君岩——清泰岩的线路属于社会道路,其他社会车辆也可以行走,管委会无权对其进行全封闭”,该负责人说,同理,当时合同约定的其他路段也属于社会道路,不可能实行全封闭,电瓶车同样不能运营,“万一出事故,谁也负责不起”。

一审 涉事路段属公共道路 合同必须终止

据悉,泉州质监部门曾对清源山管委会发出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以电瓶车行驶区域未实行全封闭管理等为由,责令清源山整改或者消除隐患。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对合同约定的电瓶车运营路线进行现场勘验,齐云路是社会公共道路,北山路是部分社区、居民和相关单位的公共通道,社会车辆均可自由通行,目前电瓶车不符合同约定的特种设备的使用条件,即合同不具备履行的条件,根据双方签订《合同》第三条第二款的约定,清源山管委会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因此法院一审判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但终止该《合同》。

“对这个结果,我肯定不满意。”朱英智说,他已经上诉到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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