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新店村委会:填埋水塘为杜绝隐患 20日上午,在池店镇新店村委会办公室内,一名马姓工作人员称他受村委会之托解释称,水塘是新店村的飞地,是村集体用地,填埋水塘完全是在为市民做好事。 据他所说,这个水塘是大概在六七年前被周围的人盗土偷挖而成,这几年来发生过市民在水塘内受伤的事件,一直有人来村委会索要赔偿。村委会为了避免再出事故,经村民会议一致同意,要将此处水塘填埋,杜绝隐患。但马先生迟迟未能提供村民同意填塘的会议原档。 ——部门—— 晋江执法部门:填埋水塘需经审批 晋江池店镇执法中队庄副中队长介绍,通过土地所等相关部门查询,确认事发湿地的确有一块属于新店村的飞地,此区域属于鲤城区与晋江的交界,所以填埋的范围是否超出飞地范围暂无法确定。 “即使是村集体用地,也不能随意填土,不能擅自改变土地原貌。村委会虽然有建主题公园的申请报告,但是至今未到住建、规划等部门申请审批,如果填土是在为建筑物搞基建,则涉嫌违建。”庄副中队长表示,执法队已责令新店村委会停工,如果村委会坚持填土是为了排除安全隐患,也需要打报告到相关部门申请审批。如果调查发现填塘是为违建打基础,则会依法扣留违法车辆,责令其将水塘恢复原状。 鲤城区住建局:填土作业破坏公园设施 江南公园的主管单位是鲤城区住建局。该局林副局长也表示,不管水塘是否属于新店村的集体用地,土方车和推土机经过江南公园入内施工,破坏公园设施,也存在安全隐患,一定要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鲤城区江滨堤防物业的曾志经理介绍,被填水塘有一部分也属于江南公园地界,江南公园曾在水塘边铺设石板路,种植绿化树,现在也被破坏了。 多部门确认:村委会非法填土破坏湿地 就此事,泉州市水利局水政监察支队支队长林思攀表示,填塘行为未经审批是私自填土,必须制止。“堤坝以外的临江滩涂,属于行洪区。遇上发大水,洪水会经过滩涂,行洪区内不得倾倒渣土”。 昨日上午,泉州水利局、晋江水利局的水政监察部门和河道堤防管理部门,一同前往水塘调查,确认村委会以非法填土的行为破坏湿地,并且影响行洪区的排洪功能。 据介绍,《防洪法》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泉州市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黄盈庭说,“来到现场看到湿地被破坏,十分心痛”。 “即使是村集体用地,只要是在行洪区动工,都需要经过水利局的行洪评价,以及规划部门、国土部门的审批。”黄盈庭表示,目前,此事已交由晋江池店镇行政执法中队调查处理,水利部门将加强巡查,坚决制止行洪区湿地再被破坏,将继续跟进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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