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3月10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晓婷 通讯员 邱文峰)近期,泉州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召开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视频会议。要求对春运后期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全警动员,严厉整治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警方将“严管三类车、严查五类违法”。 三类车包括: 一、严管客运车辆,从严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驾驶接听拨打电话、违法夜间禁行规定等重点违法行为。 二、严管私用客车和摩托车,从严整治私用客车和两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超载、超速行驶、酒后驾车、不按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佩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严管摩托车、农村面包车、低速载货汽车,从严查处摩托车、农村面包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和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超速、人货混载、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五类违法包括:1.涉酒驾驶;2.超速行驶;3.疲劳驾驶;4.客车、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校车以及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行驶;5.摩托车驾乘者不戴安全头盔。 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坚持开展酒后驾车专项整治活动,已取得初步成效,但酒后驾车现象仍时有发生。接下来,各地警方还将结合本辖区的具体情况,有重点地、持续开展对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 警方现发布4个酒醉驾案例,案例中的驾驶人,都将面临罚款1000元,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酒醉驾案例: 案例一:3月5日15时35分,晋江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金井中队民警在金井中兴路查获1起二轮摩托车酒后驾车,驾驶人林某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46mg/100mL,属酒后驾驶。 案例二:3月5日16时许,在池店镇桥南片区路段,莫某因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超员驾驶(后载两人)被晋江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巡逻民警当场查获,经吹气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41mg/100mL,属酒后驾驶。 案例三:3月5日17时许,在池店镇桥南片区路段,林某因无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超员驾驶(后载两人),且驾驶人林某未戴安全头盔被民警当场查获,经吹气检测,其血液中酒精浓度为40mg/100mL,属酒后驾驶。 案例四:3月6日凌晨1点35分许,鲤城交巡大队民警巡查至兴贤路后坑培新招待所门前时,发现由史某驾驶的汽车行驶异常,随即对其拦查。检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史某浑身酒味、神志恍惚,有酒后驾驶嫌疑,便将其拦下检查。经酒精检验,史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3.7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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