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加强农村住宅用地管理 执行“一户一宅”政策 今后,除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已规定的城市、县城和小城镇所在地的城镇规划区内禁止批准个人建单家独院住宅的用地申请外,各县(市、区)政府均不得擅自暂停或停止审批乡镇、村庄的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申请(包括农村集体土地上村民新建、扩建、改建个人住宅申请)。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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