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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工商部门发布2014年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2015-03-15 08:51:26 李秋云 谢洛静 苏晓晖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玉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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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发布2014年度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违规收房屋交易手续费 一地产公司被罚款40万元

工商部门发布2014年度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昨日泉州市工商部门发布2014年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其中包括黄鹤楼、创世纪影视、莲花房地产等多家知名企业。

泉港区黄鹤楼餐饮公司涉嫌虚假宣传

2013年9月9日,鲤城区工商局在网络监管专项整治中,发现泉州市泉港区黄鹤楼餐饮有限公司鲤城美食街分公司涉嫌在网络团购信息内注明“在黄鹤楼才能品尝到正宗的泡椒田鸡王”内容,并强制收取餐具费,构成虚假宣传及强制消费,鲤城区工商局依法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8031.44元,并处罚款8300元。

泉州创世纪影视公司因霸王条款受处罚

2014年5月20日,德化县工商局通过前期网络巡查发现网民反映的热点问题,对泉州创世纪影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场所进行检查,对其前台计算机的经营记录进行电子证据提存,并提取会员卡样卡。

该影院利用它发行的消费卡设置“储值后不退款不找零 ”、“需整百充值”等霸王条款,并拒绝消费者“非整百充值”,德化县工商局依法对该电影院处以罚款3000元,并责令整改。

莲花房地产违规收取3元/平方米的房屋交易手续费

2014年3月24日,晋江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发现莲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向消费者收取新建商品房3元/平方米的房屋交易手续费。

根据相关规定,新建商品房交易手续费应由转让方承担,当事人通过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的方式,不合理地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属于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晋江市工商局对此做出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奥腾汽车将质量问题归为不可抗力

2014年4月3日,晋江市工商局执法人员根据消费者投诉,发现奥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所使用的购车合同中,将“厂家延迟发货、运输车辆发生故障及罢工”等因素归于不可抗力,同时规定:“由于……造成车型改变无法供应,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但不得由此向卖方索要其他赔偿或损失。”

另外,工商部门发现该公司对办理汽车按揭贷款的消费者收取调查抵押费,认定当事人行为属于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按揭贷款信用调查收费于法无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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