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区“消委会”成立 台投区保护消费者权益
泉州台商投资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会员举手表决通过常务委员会选举办法。 (骆舒 摄)
本报讯 (实习生郭子芳 记者陈桂生 刘倩 通讯员骆舒)15日,泉州台商投资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标志着该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正式成立。大会通过了消委会《章程》和常务委员会选举办法,并选举产生第一届常务委员会,区工商分局局长梁松柏担任会长。
据了解,该消委会是由台商投资区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人民团体、新闻单位、行业协会的代表及消费者代表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责是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消费知识的宣传;对商品和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和消费者的意见进行调查、比较、分析并公布结果,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涉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监督检查活动;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不定期发布消费警示;通过新闻媒体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披露;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处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查询,必要时可以要求有关部门组织听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支持消费者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起诉讼;就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协助相关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消费者可参照以上十项内容积极参与到维权行列中。
相关新闻
- 2012-03-17"消费与安全" 泉州市消委会举办3.15大型活动
- 2012-03-16泉州市消委会会长许瑞察:行业潜规则仍需规范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