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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立法法》通过 地方特色法规将有泉州制造

2015-03-18 09:57:30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谢玉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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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

10多年奔走呼吁 盼来地方立法权

戴仲川

【独家专访】

回顾泉州争取地方立法权的艰辛历程,不得不提一位身份特殊、至关重要的人物,他就是连任三届(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民建福建省委副主委、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就泉州争取地方立法权的历程,以及泉州获得立法权后对政治、经济等领域产生的影响,以及对今后泉州在开展立法工作时的建议等,昨日戴仲川接受早报记者的独家专访。

历程 10多年奔波 为泉州争取立法权

戴仲川今年已是第13次参加全国两会。从2003年他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领衔提出“泉州申请较大的市”,到2009年提出修改《立法法》的建议,十几个年头一路走来,支撑着他的就是“泉州什么时候能拥有地方立法权”这一信念。

聊起泉州争取立法权的历程,戴仲川感慨良多。2003年他首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经济发达的泉州,地方性法规的缺位问题比较突出。”他称,2000年立法法颁布前后,除直辖市外,全国拥有立法权的只有三类城市:省会、经济特区和较大的市。因此,从2003年开始,每年的全国两会上,戴仲川都会提交相关建议,“向国务院申请批准泉州为较大的市,赋予泉州地方立法权。”

计划赶不上变化。时间转到2007年左右,事情突然出现大波折——“较大的市”审批全面冻结,“申请较大的市这个路行不通,泉州与地方立法权擦肩而过,很是可惜!”

在这种情况下,戴仲川又萌生了建议修改《立法法》的念头。经过周密调研,精心收集,2009年全国两会上,针对《立法法》存在的一些问题,他领衔提交一份议案,建议对《立法法》进行修正。之后该议案经全国人大主席团审议,被列为大会正式议案交专门委员会办理,在修改立法法时予以吸收。2014年,戴仲川再次提交相关建议,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今年全国人大会议上,立法法修正案提交大会审议并高票通过。”戴仲川兴奋地说,泉州终于盼来了地方立法权。

影响

因地制宜制定法规 助推泉州改革发展

按照新修订的《立法法》,包括泉州在内的全国所有设区市将获得地方立法权。戴仲川说,泉州具体何时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还要经过一定的程序,“除了福州和厦门,我省哪个设区市先享有立法权,由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再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不过戴仲川也表示,无论是从人口数量、经济总量还是立法需求,泉州都有条件成为省内第一批有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

戴仲川说,我国地大物博、幅员辽阔,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差异很大。因此,从国家层面制定的一些法律,总体上比较“原则”。泉州作为著名侨乡、历史文化名城,地方特色非常明显,因此可以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在国家大的法律框架下,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规,从而助推泉州的改革、发展。

“地方法规不能与上位法抵触,只能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细化。”戴仲川说,如果上位法对某一事项没有规定的,泉州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法规,从而推动本地的政治、经济等领域的发展。此外,一旦有了相应的地方法规,除了助推改革发展,还能进一步推动地方依法行政,让政府做每一项事时“依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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