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省一级达标高中招生计划表
招收保送生和推荐生
为建立对某些方面具有特殊天赋或潜能学生的录取办法,泉州市区普通高中实行招收保送生、推荐生制度。
保送生和推荐生的推荐人选必须具有推荐学校学籍并在该校实际就读连续两年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等级为“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市直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鲤城和丰泽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区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
2.某些方面具有特殊的学习天赋或学习潜能的特长生。
按照规定,保送生可免于参加中考,直接确认为初中毕业,由招收学校录取。推荐生必须参加中考,如中考成绩达到被推荐招收的学校面向外县(市、区)统招生最低录取线下5分以内(含5分),由招收学校提前录取;若没有被录取的,按照填报的志愿和中考成绩,参与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招收学校的保送生或推荐生名额招收不满的,剩余名额纳入招收学校市区统招生批次录取。
各推荐学校的具体推荐名额由招收学校确定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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