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秘密
东南网4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张凯航 韩影 夏鹏程 实习生 吴智明 编辑 沈桂花 刘荣寅 视觉 方立祺 肖美瑞)
“想上学吗?”
“不想。”7岁的泉州女孩小雨,低着头,眼眸左右转着,愣愣地回答。
“为什么不想?不想去学校,和小伙伴一起玩吗?”
等了半晌,只是一段长长的沉默。
小雨和8岁的姐姐,辍学在家快两个月了。
两人上不了学,倒不是家里人交不起学费,而是闹离婚的父母一直在折腾。
爸爸阿海和妈妈阿丽,一起走过了20个年头,结婚的第14年,生下大女儿小清。两人的关系,慢慢不和。
2013年,少不更事的女儿和小伙伴分享:“我有两个爸爸”,藏在孩子身上的“秘密”让他心凉:亲子鉴定显示,两个女儿都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2014年,法院判准阿海和阿丽离婚,两个女儿由阿丽抚养。
婚是离了,事情却没完——
担心阿丽会去学校办转学并接走孩子,阿海一家决定让孩子暂时辍学在家。
而另一方面,判决半年来,迟迟未将两个女儿送到阿丽处,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阿海被司法拘留15天。
10天前,阿海获释。他低着头,想再说些什么,话到嘴边却又粘在牙缝,磕磕碰碰不成言语。另一头,看着上不了学的孩子,阿丽担心又着急。
而孩子,往往就成为任何一段破碎的婚姻中,最无措的人。
(本期深读故事人物均为化名)
娶回的初恋诓他两年多
离婚后,陈龙还保留着两人的结婚证
两场官司打下来,90后奶爸陈龙直呼心好累。
4月15日,泉州中院送来了一份长达5页的判决书。这份终审文书,维持了原判:陈龙和小燕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准许离婚;小燕赔偿陈龙6000元抚养费,并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儿子不是亲生的,我可以养。可恼人的是,孩子他妈不见了,小家伙不能上户口。”陈龙稚气未脱的脸上,显得忧虑重重。这不靠谱的婚,是离了。可麻烦的事,似乎刚刚开始。
能和初恋姑娘结婚,一直是陈龙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可婚后的这顶“绿帽子”,来得措手不及。当初,他正是冲着小燕怀上了,才选择和她复合。到了领证、办户口的节骨眼,竟得知孩子不是亲骨肉。“冤大头”当了两年多。
陈龙说,自己心里多少有了阴影,“以后,都不大敢和别的姑娘谈婚论嫁了”。
惊喜当爹
陈龙今年25岁,中专毕业,在南安上班。海都记者辗转与他取得联系,和他见了两面。小伙蛮清秀的,平时的生活就是车间、宿舍、食堂,三点一线。
“上学时没谈过,那时候老实单纯,见到女同学都脸红。”一落座,陈龙便开门见山,小燕是他的初恋。2011年9月,一次和同事唱K,和她初遇。小燕1.5米的个头,梳着长发,蛮顺眼的。
两人开始恋爱,不出一周,就住到一起了。甜蜜的日子,只持续了100来天。分手是陈龙提出的,理由是:小燕不肯工作,还贪玩,不适合过日子。尤其让他不能忍的是,“她和别的男孩自来熟”。
分手后,陈龙回老家工作,两人几乎断了联系。2个月后,小燕申请与陈龙QQ视频。她告诉他,自己有了新恋情,也怀孕了。但孩子是陈龙的。
“我挺挣扎的,为了不打扰她的新生活,我还是让她把孩子打掉。”陈龙说,对于自己的建议,小燕也答应了。
谁也没想到,时隔两年,他们的感情,出现了戏剧性反转。
2013年7月,小燕拨通陈龙电话,说自己当初没忍心堕胎,儿子壮壮已经1岁多了。“我很高兴,把这个消息告诉爸妈。”陈龙说,母亲一直急着抱孙子,知道这事都乐坏了。 2013年底,陈父就张罗着,要到小燕惠安老家走一趟,商定彩礼的事儿。
真相伤人
对孩子的身份,陈龙有过质疑。只是,每次他提起这茬,小燕都赌咒发誓,一口咬定孩子是他的。就连陈龙的父母都这么认为,说壮壮的小脚丫,和陈龙小时候的几乎一模一样。
“我是念旧情的人,也不想因亲子鉴定的事,伤了她的心。”去年6月17日,陈龙和小燕领了证。
陈龙每月工资3000元。小燕婚后没工作,陈龙把自己的信用卡给她,每月工资也归她。“我兜里就揣个一两百元,作为回家的车费。我妈有时看了心疼,会偷偷塞钱给我。”
壮壮一晃3岁,眼看就到了学龄,户口却还没上。按程序,婚前生子落户前,必须亲子鉴定。陈龙和小燕就抱着壮壮,一同到医院抽血化验。
鉴定结果显示,壮壮是小燕亲生的,但和陈龙没有血缘关系。
真相让陈龙失落,内心升腾着愤恨。
但这个结果,并没让小燕惭愧。“她反而开诚布公,说不喜欢我,不想跟我过了。”陈龙说,自己试着和小燕协商离婚。把孩子给她,让小燕补偿自己这1年多搭上的抚养费。
可小燕从此不见了。连惠安老家的父母,也不知女儿去向。其间,陈龙曾和她通过话,小燕也答应离婚,承诺赔偿损失,“但每次都是说说而已,始终不肯露面解决问题”。
爱恨交织
去年10月,陈龙将小燕告上法庭,起诉离婚。起初,法官想劝和这对年轻夫妇。但案件审理期间,小燕始终没出庭。
惠安法院一审认为,亲子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清楚表明,壮壮与陈龙之间不存在血缘关系。在没有其他证据反驳的情况下,足以证明陈龙与小燕夫妻感情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
审理中,小燕也未到庭争取和好,法院调解无效,依法判决准许离婚。法院认为,因壮壮非陈龙所生,应由母亲小燕抚养,且应自行承担儿子抚养费。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情况,法院认定小燕应酌情赔偿陈龙6000元。
由于小燕存在一定过错行为,侵犯了陈龙的合法权益,给原告带来了严重的精神创伤。根据小燕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综合因素考虑,法院酌定按1万元为宜。
去年年底,惠安法院一审判决后,陈龙以赔偿金额偏低为由提出上诉,被泉州中院驳回。
“孩子会叫爸爸了,我很喜欢这个小家伙,也愿意继续抚养他。”其实,陈龙舍不得放弃这个孩子。
事到如今,对小燕这个初恋,他仍是爱恨交织。“如果她又回来了,说还想和我好好过,我恐怕没有抵抗力,还是不会拒绝。”
现在,陈龙心里还有块放不下的石头,他这个没有血缘的“爸爸”,没法给孩子上户口,但小家伙一晃就大了,没户口上不了学。
20年老夫老妻成陌路
阿海和女儿坐在家门前的石凳上聊天
“孩子的事,我们老人家没那个精力,已经不想再掺和了。”见到阿丽的父亲,他情绪有些激动。
老人家说的是阿丽和阿海离婚的事儿。
阿海和阿丽一起走过了20年,算是老夫老妻了,却从两年前开始,一直折腾着离婚。
婚是离了,事却没完——在今年4月初,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阿海被司法拘留15天。
亲人也弄不懂,阿海挺老实的一个好人,怎么就被抓了。
求助电话打进海都热线通95060,一对形同陌路的老夫老妻,从纷杂的往事中慢慢呈现。
童言无忌
4月10日,海都记者第一次来到阿海家。阿海的母亲、姐妹及20余名亲朋,挤在家门前5平方米的走廊上,几乎占满。
“他是无辜的,你说,哪有父亲留自己的孩子在身边,就被抓去关了的呀。”大厅里的一群亲友,纷纷打开了话题。
流言的开始,来自大女儿小清。“小孩子不懂事,跟同班小孩子说,自己在县城还有个爸爸。”阿海姐姐说,有个小孩子回家就问爸妈,为什么小清会有两个爸爸,而自己只有一个。大人一下子看出端倪,找到阿海母亲偷偷诉说,算是报信,也是核实“真相”。阿海家人找来小清,要问个清楚,村里头便已经流言四起。
那是2013年,小清已经6岁了。她与妹妹小雨,那时周末常到在县城打工的母亲租房住。“妈妈总是叫我们早点睡,然后就到另外一个房间,跟另一个男人睡觉”,阿海的家人复述那时候小清的回答,追问那个男人是谁,小清却摇摇头,只说男的胖胖的,头微秃,母亲总让她们喊他“爸爸”。
除了交代封口,阿海家人也悄悄带着两个孩子,到泉州东南医院做了鉴定。
医院出具的鉴定结果,不算太意外,却让阿海一家心凉了一截,两个女儿都与阿海没有血缘关系。
老夫老妻
在家属安排下,记者到拘留所探望了阿海。
回忆曾经一起的20年,阿海也承认,前面的14年,妻子几乎无可指责。放在邻居眼里,在2007年前,阿丽也算孝顺、懂事。
1993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两人16岁。“那时候只能说懵懵懂懂,一半是感情,一半也是被家人推着走。”阿海说,交往没多久,两人相互觉得对得上眼,便开始同居。第二年,顺理成章地摆了喜宴。
眼瞅着小夫妻身体健健康康,也正常行房,但阿丽的肚子却没有丝毫怀孕迹象,家里人也开始着急,特别是1999年,双方正式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后,“只要听说哪边有不错的医生,我就会拉着她一起去”,在阿海看来,那时候阿丽的心,也是向着自己,她不会催,还经常宽慰他“别着急”、“再试试”。
不孕的尴尬,持续到了2006年。当时,两口子又打听到了一名治疗不孕不育的医生。问诊后,医生开了几帖中药,还有几粒红色药丸,“说也奇怪,药丸吃下去没多久,孩子就怀上了”,阿海回忆,这个消息,让全家为之一振。翌年初,小清出生,而后仅隔半年,阿丽又怀孕,2008年夏天,第二个女儿小雨也降生。
小雨出生后,阿丽性情大变,孩子两三个月大时,阿丽突然收拾行囊,到县城打工去了。此后,夫妻俩常因琐事起争执。
因房闹僵
两人关系急转直下,是在2010年。
那年,阿丽突然提出要在县城买房子。因为家人反对,阿海也更喜欢农村生活,便拒绝了阿丽的想法。这之后,阿丽又说过一次,阿海还是没答应。
在小雨两岁生日左右,俩人已经有点形同陌路。阿丽还是一样在县城打工,偶尔回来一两次,也会坚持与他分房睡,两个人在一起,往往没说几句,就开始拌嘴。
阿海的不少邻居,也证实了两人当时不和的情况。有一次,阿海的婆婆正打扫房间,阿丽让她帮忙打扫房间,她反问阿丽为何自己不扫,又问起常年在外作甚,两人争吵起来,阿丽也有些怒气,便应声在外找了男人。阿海听了,站起来就要打她,被邻居劝下才作罢。
记者多方尝试,通过电话联系到了阿丽。对于阿海,阿丽不愿多说,“走到这一步,说什么也没用了”。
2013年底,阿丽接到法院打来的电话,愣了10余分钟,“他们(法院工作人员)跟我说离婚的事,我还以为是诈骗分子”。
至于非婚生子,阿丽说,当时是夫妻双方商量的,因为十余年无法生育,阿海口头提出让她“借种”生子,“要是真的想外遇,为什么要等14年”,阿丽说,这种事本来就已经很难启齿,更遑论立下字据,这也让她在离婚时饱受被动。
不过,被问及与那名婚外男子的关系,阿丽表示,此属个人隐私,不愿提及。
对于2010年左右提出的到县城买房的事,阿丽也承认。她说,自己常年在县城打工,一方面是工作便利,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未来,包括孩子上学、医疗水平等,县城都好过农村老家。但就在这时,夫妻对未来的规划,出现了几乎无法调节的分歧。
两年波折
关系僵化,孩子非亲生,这些让阿海萌生了离婚的想法。
2013年10月31日,阿海向法院起诉离婚,但在“家人劝说下”,40天后又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撤诉的理由是“双方拟庭外和解”。
阿丽父亲说,“我跟他(阿海)爸,以前是同学。”协商最初,双方情绪还算缓和,阿海方面提出5个条件,孩子一人一个,“就是有一条我不同意,说以后永不往来”,这意味着两姐妹永难相认,“人都有感情,怎么可能这么绝”。
阿丽说,协商开始,她也同意孩子一人一个,愿意净身出户,但就是“不再往来”这一条,让她无法接受,“都是我怀胎十月生下来的,受过多少苦就有多少感情,怎么可能说不见就不见。”
这一点,也让双方进入僵局,加上阿海方对索要抚养费的执著,让私下的协商,直接谈崩。
2014年7月,阿丽向法院起诉离婚,同年11月14日,法院判决双方离婚:两个女儿由阿丽抚养,阿丽给予阿海3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至于阿海所诉求阿丽返还抚养费一项,法院建议其另行主张。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阿海已向法院起诉,要求阿丽返还包括两个孩子出生至今生活、教育、医疗等“抚养费”,总计9.3万元。
阿海说,虽然两个“女儿”都并非自己亲生,但多年的感情让他根本无法割舍,所以判决近半年来,才迟迟未将女儿送到阿丽处,也换来了他被司法拘留。
为何不愿将孩子送到母亲处,阿海的家属理由有三:一是阿丽脾气差,怕把孩子带坏;二是孩子不愿意,家人也不舍得;三是阿丽方面抚养费一分未给,不可能白白帮忙养了孩子。
同样,阿丽最担心的,还是孩子的问题。小清和小雨已经辍学,阿丽认为,目前这个局面都是阿海方面导致,因为坚持索要抚养费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孩子夹在中间,最是受苦。
能否成为一生的秘密
出轨,常是婚姻撕裂的导火索。以泉州某基层法院为例,该院相关人士透露,一方因怀疑另一半有婚外情,指责孩子不是亲生的,而诉讼离婚的,有近1/3的案例,最终都会被医学鉴定证实。近年来,泉州两级法院离婚案件逐年上升,其中以婚外情为诉讼理由的,占有相当一部分比例。
这类离婚案例,也带来较为复杂的法律、伦理问题,如孩子的归属问题,财产的分配问题等。而当法官一锤定音,一切已成定数之后,终极问题又随之而来,那就是,如何减少“出轨”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又或者如何让孩子在一个正常的环境下成长?孩子归谁
一方出轨,往往就代表婚姻关系走向尾声。不过,对于出轨,男人和女人的态度往往又不太一样。
泉州市妇联权益部主任陈春梅说,就她这些年来接手过的婚外情调解案例来看,大多数妻子,出于对孩子、家庭等因素的考虑,虽然对丈夫的出轨表示愤怒,却最终能够达成谅解,甚至有些能够接受丈夫与情人的非婚生子,给予相当周全的照顾。
而男人,往往就不像女人那样大度。发现妻子出轨后,尤其是妻子与外遇生下孩子后,男人们第一反应就是离婚,而且通常没有调解的可能。男人们十分介意妻子对自己的不忠,即便调解和好,也常常埋下家暴的种子,转化成另外一种家庭危机。
虽然男人们对于妻子的忠诚十分介意,但对孩子,由于已经一起生活一段时间甚至是好多年,有了较为稳固的父子(女)感情基础,因此,即便知道不是亲生,许多男人也不愿放弃。
法律界人士透露,根据一般判例,在类似的离婚案件中,因为男方与孩子不具有血缘关系,孩子大多数被判由母亲抚养。当然,考虑到实际存在的“人情”,以及母亲的实际生活情况,也有一定的可能判给男方。
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徐燕说,根据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若母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或者双方已协议好等原因时,孩子可随父方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都不愿放弃,假如一方已经丧失生育能力,或者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等,都可以作为优先考虑的因素。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则应该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未来的路
不管孩子最终判给了谁,一个家庭的破裂,孩子始终是最受伤害的。他们将面临着单亲、不完整的家庭关系,面临父母双方可能的纠缠,甚至在以后的生活中,很可能会成为同龄孩子嘲笑、欺负,被人议论的对象,不少孩子因此留下心理阴影。
如何减少对孩子的伤害?泉州心怡心理咨询中心主任徐雪娜建议,首先是当断即断,父母双方应该摆正心态,将成年人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尽可能地引导到自己身上,不要将不幸婚姻带来的消极悲观情绪,转嫁到孩子身上。
孩子对家庭、社会的认知都来自于成年人,包括父母双方、亲戚、厝边邻居等,在处理对待此问题时的行为和语言,会直接影响到孩子。因此,不要在孩子面前指责另一半,不然会导致孩子无法树立对父母亲的正常认识,无法形成对家庭观念和社会的正确认识。更不能以孩子为工具,对另一半进行要挟,这样会让孩子暴露在矛盾的中央,可能会对孩子的心灵造成严重的扭曲,导致孩子安全感的缺失,甚至形成边缘型人格障碍。
从业6年多的徐燕律师,接手过一例这样的离婚案件,她曾与获得孩子监护权的女方商量过,在孩子成年之前,不会向孩子透露离婚的细节,“甚至要成为一生的秘密”。
当孩子受到伤害后,徐雪娜与泉州市心理咨询协会副主任、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郑晓森的看法是一致的,那就是作为家长,这时候一定要表现出足够的担当,给孩子更多的关怀,才能让家庭和孩子共同走出阴霾。
首先,家长一定要及时调整自己的情绪状态,开始新的生活,用积极的心态感染孩子对生活的态度;
其次,要在心理上给孩子更多的关爱,如了解孩子的想法、学习、交往圈子等,更多地创造与孩子交流的机会,让孩子感受家庭的温暖;
第三,在是否与孩子坦诚离婚事实的问题上,要根据孩子年龄的大小、性格特征、成熟程度等,选择在什么样的时间和什么样的方式告诉孩子,从而求得孩子的理解,共同面对现实,承担责任并克服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