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婚姻保卫战 半年打两次
二审经泉州中院家事法庭调解,妻子同意离婚,获6万元精神抚慰金
长旺/漫画
东南网4月29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
“离。既然走到这一步,就不要再复合了。我早已打定主意。”面对法官调解,阿强坚定回答。
“含辛茹苦13年,给他养育两个孩子。如今,他外面有人了,被人逼着离婚,就不要我们了……”阿玲心有不甘。
海都讯 这对夫妻的爱怨纠葛,已足足持续两年多。这段长达13年的婚姻生活,因为丈夫的一段婚外情,最终落下帷幕。
近日,经泉州中院家事法庭调解,阿强和阿玲自愿离婚,两个孩子由父亲抚养,阿玲有权探视。另外,因阿强婚外情,违反了婚姻中相互忠诚的义务,最终阿强承诺支付阿玲精神损害赔偿金6万元。
【家长里短】
半年内,两次起诉妻子离婚
早在丈夫提交起诉状之前,阿玲就知道他婚外情的消息了,只是假装视而不见。
这段长达13年的婚姻生活,虽然让阿玲没有安全感,但她心想,只要儿女绕膝,丈夫还愿意回来,至少也有个“家”的样子。
不过,2013年底,阿玲突然被丈夫推上被告席——他决定离婚了。法庭上,阿玲死活不同意,晋江法院见二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一审判决不准离婚。
夫妻俩都是晋江人,2002年恋爱后,就生下大儿子。4年后,两人补办登记手续,次年又生下一个女儿。阿强做工程,常出差在外。阿玲,在家照料两个儿女。
2013年,阿玲突然得知,丈夫在外有情人,甚至因此动了和自己离婚的念头。“我们这10多年不容易,为了孩子和其他家人,我首先想到的是保卫这段婚姻。”阿玲在法庭上说。一审判决半年后,丈夫再次提交离婚起诉状。
这一次,阿玲要求,一旦离婚,阿强需支付13年的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共计7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