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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小规模养猪户数量多 环保成本高升级改造难

2015-04-30 09:16:14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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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 污粪水发电 实现“零排放”

可喜的是,即便困难重重,在泉州市仍有不少上规模的养猪场已在尝试生态化养猪模式的道路上。

位于南安市翔云镇大坑头林场的泉州市鸿昌农牧开发有限公司,占地1500亩,生猪存栏6500头,年出栏生猪达1.2万头。

该公司负责人王永成告诉记者,养猪场于2010年投资1800万元建设。投建之初,他们就花费250万元建设环保处理设施。“经过环保处理后,我们养猪场的污水基本达到‘零排放’。”据他介绍,如果通过传统的水洗方式,按照存栏1万头计算,每天产生的污粪水在100-200吨间,而他们采用半漏缝地面的建法,通过人工清除猪粪便,免去冲洗和用水。这样一来,整个养猪场可以减少70%以上的用水量,这就减少了污水排放。

养殖场产生的污粪水,被排入沼气池进行发酵利用。去年10月,养猪场还购进发电机组,利用沼气每天可发电200千瓦小时,可基本满足养猪场的用电需求。此外,养猪场所在的山林种有大量的绿化苗木,剩余的污水就是很好的有机肥料。

监管 排放不达标 年底前关闭

不久前召开的全市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下达目标责任书,打响生猪养殖污染防治攻坚战。

据了解,根据安排,全市范围内的山美水库、龙门滩水库、惠女水库、彭村水库、菱溪水库、陈田水库、泗洲水库、桃源水库、石壁水库和后桥水库等10个水库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晋江和洛阳江流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区域和其他禁止养殖区域内的生猪养殖场(含养殖小区/户),要在2015年年底前全面关闭和拆除;非禁养区内未达标生猪养殖场要实施标准化改造,经改造仍无法实现达标排放的养殖场一律关闭、拆除。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泉州将关闭拆除禁养区内37家存栏25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场(户);年底前,全市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的4228户生猪养殖户,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也将被关闭拆除。

此外,泉州市还将建立健全病死猪规范化收集、无害化处理机制。从今年起,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将实行全覆盖,对养殖者和集中无害化处理者将给予每头猪80元的补贴。2016年底前,全市要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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