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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工商征集“霸王条款” 市民遇不平等合同可举报

2015-05-13 08:53:40 李秋云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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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5月1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李秋云)“婚纱摄影出问题只可重拍,不解约、不赔偿”、“商品售出概不退换”、“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一旦丢失概不负责”……这些霸王条款,你遭遇过吗?从今天起,泉州市工商局推出重磅征集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旅游、银行金融、房地产等多个行业的“霸王条款”。您在消费时遇到类似的不公平格式条款,请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您提供的信息,有可能成为工商整治不公平格式条款的重要线索哦。

“霸王条款”是什么?泉州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解释说,其实就是不公平格式条款,是指在消费领域中,经营者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含有免除经营者法定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或排除消费者法定权利等不公平、不合理内容的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我国《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等,都明确禁止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

然而,在现实中,霸王条款却屡见不鲜。比如,旅行社在旅游服务合同中规定,“本社有权根据地接情况自行调整行程和项目,且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旅客中途临时性退团团费一律不退”;通信运营商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中规定,“运营商对网络采取扩容导致消费者通信中断、号码变更等而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还有,车行在汽车销售协议中规定,“由于厂家生产计划改变或停产,造成无法供货的,本车行可调整供应其他车型或取消协议,不必承担任何违约赔偿责任”等,都属于霸王条款。

海都记者采访了解到,光是近两年,泉州工商就先后立案查处了538起利用不平等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

此次,泉州市消保委、泉州市工商局公开向社会征集各消费领域的“霸王条款”,从即日起持续到今年6月30日。市民所反映的不平等条款,可以是旅游、通信、银行金融服务,也可以是商品房交易、汽车销售及维修、网络交易、快递物流、教育培训、餐饮服务等,中介服务、美容美发、健身、农资销售等各行业。

不管是您正遭受不公平格式条款的侵害,或是发现商家正在使用不平等格式条款,都可通过信函、email、热线电话或微信,向泉州工商、泉州消保委反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征集到的线索,泉州工商将组织专家、律师,针对典型进行点评,并作为工商整治工作的线索。

参与的几种方式

1.邮寄:泉州市工商局市场科(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中段)

2.邮箱:qzxwh@sina.com

3.热线:0595-12315

4.微信:关注“泉州工商12315”,发送不平等格式条款照片或扫描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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