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洲街与雅园路交叉路口,一辆待售小车停在路边。
核心提示
近日,多位市民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在中心市区部分路段,一些汽车租赁公司将待租售的汽车,长期停放在店面外的公共停车位或路边空地,致使原本就稀缺的停车位变得更加紧张。对此,警方表示,除了僵尸车外,其他停在公共停车位的车辆,只要按照规范停车,均不违规。对于未按照要求停在公共停车位或占用公用道路随意停车,他们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本报记者 许文龙 文/图
走访 公共停车位 停着待租汽车
昨日上午,在市区宝洲街与雅园路交叉路口,一辆银色小轿车停在路边,车顶上方放置一块广告牌,写着“出售,153××××××××”。在紧邻小车的围墙上方,竖立着一块蓝色广告牌,内容为“二手车买卖,汽车抵押贷款……”
在刺桐南路阳光曼哈顿小区楼下,记者看到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店面外停放着3辆小轿车,每辆小车车前或车后的挡风玻璃都放着一块红底黄字的广告牌,上面写着“××汽车租赁,联系电话……”。其中2辆小车停在店门外的公共停车位,另一辆停放在店面右侧的小路上。
在刺桐路与津淮街交叉路口的新城花园小区楼下,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店面外的一处空地上,停放着5辆小车,其中一辆白色小轿车的挡风玻璃上同样放置着一张红底黄字的广告牌,内容均为租赁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
刺桐南路阳光曼哈顿小区楼下,一家租车公司将待租小车停公共停车位上。
市民 霸占公共资源 存安全隐患
市民陈先生家住阳光曼哈顿小区,自从今年小区楼下新开了这家汽车租赁公司后,路边的几个停车位就长期停放着该公司用于租赁的汽车。“市区停车位本来就少,这些租车公司还把车长期停在公共停车位上,让真正有停车需求的人没地方停车。”他气愤地表示,这种霸占停车位用于经营的行为实在不道德,应属于违规占用公共资源。
“有的租车公司为图方便,长期将车停放在店面外的空地上,挤占公共场所,带来安全隐患,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规范此类行为。”市民苏先生说。
刺桐路与津淮街交叉路口,几辆待租汽车停放在空地上。
部门 未按规定停车 将依法处罚
汽车租赁公司长期占用停车位及公共空间的行为是否合法?对此,丰泽交巡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僵尸车外,其他停在公共停车位的车辆,只要按照规范停车,均不违规。对于长期霸占公共停车位的僵尸车,交警部门都会先联系车主,要求其将车开走,如果联系不上车主,则会依法将车拖走。那些停放在公共停车位的待租售汽车,有一定的流动性,无法将其归为僵尸车,因此交警部门无法进行处理。
对于其他未按规范停车,占用道路公共资源停车的待租售汽车,交警部门则会依法依规对车主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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