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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城西路南9区业主立石墩划车位 有人不满有人支持

2015-05-27 10:38:47 陈莹钰 花蕾 田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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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墩隔出了停车位

东南网5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莹钰 花蕾 田米 文/图)这几天,家住泉州市区城西路南9区的业主小荣发现,小区3栋楼下的一块公共用地上,陆续出现5个小石墩,高约30厘米,底座覆上了水泥。石墩间的间隔约2米,这块地被划成5个停车位。

“本来是先到先得的停车场地,却变成了几个业主的私家车位。”小荣给海都热线通95060打来了电话。

他的不满:为大家划车位 划线不是更便捷

小荣住在这个小区快10年了。这是个开放式小区,没有物业和业委会,小区业主的停车难,一直是个问题。

小荣说,原先大家虽然停得随意,但还算有序,“大家都是车主,能相互理解,没位置也不会硬要停,挡住别人的去路”。

上周有天傍晚,天下着雨,有个业主运来了水泥、石头,打石墩。“有人问他做啥,他说要弄几个石凳子,让大家在楼下活动时,有个地方坐着休息。”

第二天一早,空地上出现了第一个石墩。再过几天,空地上的石墩像雨后春笋一样,立起了5个。

小荣认为,立石墩的业主是私划车位,“如果是为大家划车位,划线不是更便捷吗?”小荣觉得,最好的方式是,把石墩撤掉,如果要规范车位,由社区居委会和住户共同来划分车位,“这样就不会造成谁投资谁受益的局面”。

他的解释:车位大家都可用 石墩也能供休息

第一个用石墩划车位的业主是3栋的王先生。他说,他住在这个小区10多年了,常有外来车辆占用小区公共场地,最头疼的是车主总将车辆横着停。立石墩的这块空地是个小斜坡,车辆横停只能停3辆,有的车还会停到路面上,占用通道。

一周前,他买来3个石墩,一个放在这块空地,隔出一个车位,另2个放在楼梯口的栏杆旁当石凳,供人休息。

看到王先生的举动后,同栋的其他4户业主都觉得这个方法好,向他打听哪儿能买石墩。王先生是个爽快人,又帮邻居从石材厂买来4个石墩。

“这样车辆必须竖着停,能同时停放5辆车。”住在王先生楼上的小林说,刚开始石墩会被人移动,为此,业主们一合计,干脆买来螺丝、水泥,把石墩固定。

“先到先停嘛。”王先生说,他们从没想把停车位占为己有,小区内任何业主都可以在这停车。他们这样做只是想最大化利用停车位空间。“你看,现在没人横着停车了吧。”

业主不规则停车,浪费空间(王先生供图)

社区为难:5名设石墩业主 起草共用承诺书

昨天上午10点多,5名设石墩的业主,接到升文社区居委会的通知后,齐齐赶来协商此事。社区的金主任让5户业主共同起草一份承诺书,承诺这些停车位是面向所有业主开放的。

金主任说,其实她也挺为难的,因为如果石墩停车位大家都能停的话,这种石墩也是规划停车的一种方法,所以她建议业主们坐下来好好聊聊。如果还有业主强烈反对,也只能尊重多数业主意见,将石墩拆除。居委会也会持续跟踪此事。

律师说法:侵犯其他业主共有区域共有权

福建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吴培育律师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小区的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个别业主没有权利将其划为私人停车位,这样的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对共有区域的共有权。

如果所划车位所有业主都能使用,也可能侵犯了部分业主对共有区域的共有权。因为不是所有业主都有小车,将公共区域划为车位,就意味着难以用于其他用途。

另外,在没有物业也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严格来说,业主要在小区里划停车位,应该先经业主大会表决,若大部分业主同意,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业主划分车位,就不存在侵犯业主共有权的问题。

没有经过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社区居委会也没有权利私自代表业主,在小区的公共区域划设停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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