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张生产证核发 市区食品小作坊告别“无证生产” 本报讯 (记者 陈云青 叶莲君 余婉惠)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丰泽分局向市区一小作坊核发了《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证》,这也是我市中心市区核发的首张小作坊生产证,标志着市区食品小作坊开始进入了“有证时代”。 今年以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全面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证书的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从质量管理、加工场所、设备及工器具、人员管理、生产加工管理等五个方面明确细化了现场核查要点,优化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程序。 据悉,第一、二批泉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包括:糕点(中式糕点)、蜜饯、肉制品、鱼糜制品、粮食加工品、非发酵性豆制品、调味品、食用植物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意向办理核准证的小作坊,应携带《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核准申请书》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生产场所合法使用证明、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等材料,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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