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低价“夕阳红”旅行团近期遇冷 团费低成购物团

2015-06-11 08:58:05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工商:签订旅游合同 明确人身伤害赔偿

鲤城区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老年“驴友”,切不可贪图便宜,选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旅游产品,以免落入消费陷阱。

在选择“夕阳红”团队时,首先应该选择一家正规的旅行社。目前推出老年旅游产品的旅行社中,可能存在部分没有资质或者资质较差的团队。老年人出门,应该以安全、舒适为主。

选好旅游产品后,一定要签订旅游合同,合同是今后维权的依据。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和旅游告知书并不一样。合同中应该对旅游过程中的突发情况、人身及财产损害等赔偿事宜进行明确。另外,旅行社承诺的所有服务,包括住宿星级、就餐标准等,都必须体现在合同中才能生效。签订合同前应该细读合同条款。如果老年人本身没有辨别合同条款是否合理的能力,应该让子女或者亲戚好友陪同。

缴纳团费要取得正规发票,明确公章名称与旅行社名称是否一致,以免被层层转包,降低旅游质量;对行程安排最好保留书面证据,以便出行核对及事后维权。

【相关新闻】

老年团调查:

900元低价报团 买2万多元纪念品

在中国旅游界,低价、多景点是旅行社吸引老年人报团的最大卖点。事实上,低价的背后,要么是层层加价,要么是不断购物或者维权无门。

去年10月,上海老年市民周先生在小区报了个“云南7日游”,行程包括昆明、大理、丽江等地方。报团的时候,周先生反复比价,最后挑中了一个900元的旅行团。

“当时我也问旅行社,这么低的价格,会不会碰到黑心团?对方告诉我说,这个价钱,自己去玩,连路费都不够,他们这个团,就是云南政府贴钱请大家去消费。而且说他们确实有一两天会有购物的安排,但是国家旅游局说了,不能强制购物。旅行社承诺,我们不买,他们也不会把我们怎么样。”

旅行社的“坦诚”打动了周先生,最终周先生为自己、妻子、妻子姐姐一家报了这个团。因为周先生已超过60岁,团费多100元,其余人团费都是900元。出团的时候,周先生发现整个团队中,八成都是五六十岁的中老年人。

到云南的前两天,周先生一行对行程还算满意。但到了第三天,导游开始带他们去不同的购物街。导游每天在耳边推销,年纪轻一点的导游甚至会明示:“你们团费已经赚了这么大便宜了,还不买点东西啊,年轻人怎么这么抠?”

到第五天的时候,旅行团行至丽江,团里一个30多岁的小伙子一口气买了两万多元的银器、药材等。在团友们纷纷惊叹的时候,导游终于喜笑颜开了,接下来两天也对团员客气了很多。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