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阻止承包商作业,堵住大门。 乡政府 迁墓人操作失误 骨骸无法与墓主人匹配 记者就此事向参山村村委会和参内乡乡政府求证。参山村村主任叶建强称,长垅山上的生态林地于2009年12月由参山村村委会承包给安溪甲龙园艺有限公司,用于林下利用,承包管理期限为45年。当年承包时村里召开两委会和村民代表会做出的决定,村民表示赞同。在一份参山村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记者看到协议条款中标明:在该林地内如遇需迁移的坟墓,甲方(村委会)应尽力协调解决,迁移费用由乙方负责。叶建强介绍,山林承包出去,在开发过程中遇到迁墓问题,他们都配合乡里发出通知。 参内乡人大主席殷先生告诉记者,2004年开发商在承包的山地里引进一个名为“望溪生态绿谷”的项目,准备建设为休闲观光农业,在开发过程中再次涉及迁墓问题。 “项目开发前我们就发布3次迁墓公告。”殷先生向记者出示三份《坟墓迁移公告》,时间分别为2013年2月、10月和2014年8月。公告称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坟墓,需要在规定时间办理迁移手续,逾期未迁移者,视为无主坟墓统一处理。殷先生说,当时公告下发后,他们通知每个村的干部通知到户,然后才迁墓。 殷先生表示,在迁墓过程中有一个操作失误,是引起此次纠纷的关键。殷先生说,乡里雇佣参山村一名村民迁墓,他们在需要迁移的坟墓前做了标志牌,在一块白板上画上扑克牌号,如红桃A,拍照后取出坟墓里的骨骸,装入“皇金”,在“皇金”内放置同样的扑克牌号进行匹配。 “迁墓人在操作过程中,有的扑克牌没有放入‘皇金’内。”殷先生说,由此造成“皇金”内的骨骸无法与墓地主人匹配,村民无法辨认。 参内乡党委书记黄建锋表示,事发后他们和村民协商,考虑到坟墓“皇金”的特殊性,乡政府提出按照原有的标准双倍补偿,并且按照农村的风俗习惯,在此基础上补贴每户500元用于做法事。 “这是我们所能提供的最高补偿标准了,但是有些村民不理解,造成误会。”黄书记说,目前乡政府、开发商和村民还在就补偿方案进一步协调。 开发商:开发过程合规 村民堵路存隐患 “望溪生态绿谷”项目开发商李先生称,当初承包该山地时,想把山地打造为安溪的一个植物园,已经开发六七年了。李先生称,在开发过程中陆续迁墓,并没有出现什么问题。这次由于迁墓过程中的失误,造成“皇金”无法识别,引起纠纷。李先生表示,合同中已明确规定如遇迁墓问题,由村委会协调解决,具体迁墓事宜他们并没有介入。 李先生说,事发后村民将开发的林地道路封了起来,经过多次协商,村民勉强答应开发商只能从后山的道路进入施工。前段时间由于下雨,后山道路泥泞不堪,对过往车辆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目前开发商正在就赔偿问题积极和村民协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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