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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在全省率先施行“一址多照、集群注册”

2015-06-18 09:41:36 刘益清 林剑波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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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办公场所,也可办理工商登记

泉州在全省率先施行“一址多照、集群注册”

东南网6月1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刘益清 林剑波)“这下好了,没有办公场所也能办理工商登记。”17日,在泉州市区没具体办公经营场所的丰泽区微笑农产品网店经营者张瑜,领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证照时,兴奋地说。

当日,泉州市工商局专门为2家电商企业和5家网店发放“三证合一”证照,正式启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登记改革,这也开创了我省先河。

国务院不久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进一步推进省级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工作,借助“互联网+”提升传统产业,泉州立足本市产业现状,提出创办网商(虚拟)产业园和实施集群注册登记的设想。

本月16日,《关于建设泉州市网商(虚拟)产业园的实施意见》和《网商(虚拟)产业园区集群注册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出台。

网商(虚拟)产业园,即为互联网电子商务提供网络经营配套平台服务、住所托管等配套商务服务,并能在区域内形成互联网电子商务集群的经济园区;集群注册,即多个市场主体以网商(虚拟)产业园运营公司提供的住所作为住所登记,并由该运营公司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组成企业集群的登记注册模式。

泉州两份文件规定,从事以下行业的市场主体适用于集群注册,包括通过互联网(含移动互联网)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批发业、租赁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而投资管理(含资产管理)、担保业等与金融活动有关的行业,以及涉及国务院和省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的行业,不适用于集群注册。

泉州市网商(虚拟)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林宏钧分析说,集群注册登记降低了创业创新门槛,突破了以往电商企业须依托固定经营场所登记的牢笼,实现“一址多照”,为没注册资本、办公场所的创业者提供了便利,尤其是大学生、军转人员等。

“电商企业、个体户是首批服务对象,今后将在总结有效经验的基础上,向其他行业和各县(市、区)布点推广。”泉州市工商局局长陈开基认为,集群注册登记还可吸引泉商回归创业,吸引在泉州有经营业务的异地商户到该市办照、纳税。

据悉,施行集群注册登记,有助于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业态,扩大创业效应,拓宽就业渠道,提升区域创新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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