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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 泉州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新增3个门诊特殊病种

2015-07-04 08:31:19 曾小琴 柳小玲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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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曾小琴 见习记者 柳小玲)泉州市医保中心消息,本月起,癫痫病、支气管气喘、重性精神病,开始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以减轻这部分慢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另外,市医保中心本月起还调整糖尿病、高血压这两类门诊特殊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其中,城镇职工医保由原有的3500元提高到4500元,城镇居民医保则由原有的2000元提高至2500元。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一般而言,患者住院医疗费用才可报销,但因个别疾病需长期以门诊方式就诊,医疗费用高,无法报销,因此,将以上3个病种新纳入门诊报销范围。

截至目前,泉州市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已增加至20个。除上述3个,另外17个病种分别是: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和放射治疗、重症尿毒症透析、结核病规范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治疗、危重病的抢救、高血压病Ⅱ期和Ⅲ期、糖尿病Ⅰ型和Ⅱ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心功能衰竭(Ⅱ、Ⅲ)、系统性红斑狼疮、成人血友病、帕金森病、重症肌无力、肝硬化失代偿期、强直性脊柱炎、白内障门诊手术治疗等。

此外,泉州医疗和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月缴费工资基数,本月起,也从原本的最低不低于2250元、最高不高于11223.75元,上调为最低不低于2441.15元、最高不高于12205.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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