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试点示范 深化泉州“数控一代”示范工程 文件本着完善、扩大、提升的要求,在深化泉州“数控一代”示范工程的同时,推进区域和企业试点示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作为全省唯一的国家“数控一代”示范区,泉州在推进“机器换工”、发展智能装备产业等方面成效明显,近千家企业通过智能化改造,减少用工近30%,培育了一批高成长的智能装备制造企业,为进一步帮助泉州深化“数控一代”示范工程,文件明确给予泉州市一次性奖励3000万元。 福建省还将进一步扩大区域试点,选取若干基础较好的市、县(区),围绕智能制造主攻方向开展区域试点,获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基地的市一次性奖励3000万元,对获省级试点示范基地的设区市、县(市、区)分别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500万元。 企业方面,开展省级智能制造企业试点示范,突出流程型制造与离散型制造的智能化等发展方向,优先推荐省级试点示范企业申报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专项项目。 提升企业智能化水平 智能设备补助最高可达30% 重点从智能技术与装备运用的推广和支持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两方面帮扶企业提升智能化水平。 支持企业进行智能化技术改造,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的大企业智能化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5%予以补助;对省级龙头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优势企业建设智能制造样板工厂(车间)的,按设备投资额的8%予以补助;对采用省内行业紧缺、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的关键重大智能装备与系统的企业,按设备购买价格的30%予以补助。 鼓励企业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对省级量化融合重点项目,择优按不超过近三年信息化相关软硬件投资额的5%予以补助。 发展壮大智能制造产业 每年新增2000万元支持园区建设 为解决福建省智能制造产业规模较小、龙头企业实力较弱、技术创新水平不高等问题,文件分别从企业、园区、科研机构、品牌标准四方面制定相关措施,全方位扶持产业发展。 加大资金奖励力度,鼓励引进和培育国内外知名行业龙头企业。对新引进实际到位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智能制造整机装备、核心功能部件、工业软件等细分领域国内行业前五强、具有核心技术的龙头企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对引进全球前五强的,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奖励。对智能装备企业产值首次超过2亿元、4亿元、10亿元的,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支持智能装备专业园区建设。在原有8000万元社会资本收益补差资金的基础上,省级每年再新增2000万元,优先支持智能装备专业园区建设。对智能装备园区项目所需的新增用地、用林指标优先支持。 加大智能制造研发创新平台支持力度,提升研发创新能力。对获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国家级技术创新平台在福建省设立研发中心或分中心的,符合条件的可按新增研发仪器设备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资助,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机构的,最高可给予2000万元的资助;设立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的,最高可给予1000万元的资助。 支持智能制造标准与品牌建设,对福建省智能装备企业并购国内外高端品牌的,按并购金额的10%给予补助;对福建省企业主导制订智能制造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每项不高于5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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