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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一对夫妻离婚分割共同财产 晾衣架都不放过

2015-07-23 12:03:24 韩影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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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财产 晾衣架都不放过

男方拉了一车家具到法院,女方一一清点后,在法官的调解下签了协议书

东南网7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 通讯员 叶宏文 黄金菊)“要离就要算得彻底,电视机、洗衣机、晾衣架、被套……该还给我的都要还。”离婚判决书下达后,阿红写了份起诉书,要分割婚内共同财产。

“分就分。可是晾衣架、被套啥的,怎么证明那是你的?”阿强委托了律师开庭,庭审时振振有词。

阿强和阿红认识几个月就结婚了,离婚却花掉了将近3年的时间。

这对小夫妻是晋江人,法院判决离婚后,他们再次闹上法庭,女方要求男方返还婚前财产。而这份财产清单,细致到令法官惊讶:除家电等大件物品不说,还有4个晾衣架、被套等小物件。

离婚判决书下达,阿强载着一车家具来到法院,双方当面清点后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但晾衣架和被套等物件,因阿红没能证明是属于自己的,阿强没有返还。

【家长里短】

离婚清单细到晾衣架

阿红和阿强都是晋江人,今年均不到30岁。2010年,两人经媒人介绍认识,不久后登记结婚,还生下一个可爱的女儿。不过,因性格不合,婚后两人时常吵架,2013年年初,阿强起诉离婚。法庭上,两人相互数落对方不是,承认感情已经破裂,阿红经过反复思索,最终答应离婚。

“孩子是我生的,要判给我,并让孩子随母姓。”法庭上,阿红还要求阿强如数返还嫁妆、赔偿青春损失费、健康损害费、名誉损失费,以及婚生女抚养费等各项费用,共60余万元。

最终,晋江法院判决二人离婚,考虑到孩子尚在哺乳期,遂将女儿判给了阿红。同时,法院还判决阿强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阿红其他主张,未受法院支持。

但两人的官司还没完。今年4月,阿红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阿强返还自己的婚前财产,称“要分,就要分得彻底”。

而这份财产清单,阿红也列得十分详细,电视机、沙发桌椅、洗衣机和音响这些大件物品自不必说,就连被套、4个晾衣架,以及恋爱时她给阿强买过的几件衣服等,这些小物件也被写在单子上。

庭审中,阿强只承认个别财产,至于阿红所说的衣架、被套和衣服等,他称并不知情。

【金牌调解】

小物件没证据没法分割

“看得出来,女方起初对婚姻还抱有一线希望,提出的返还婚前财产,只是心里还过不去这个坎。”经办法官介绍,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仍属家事范畴。但此案中,双方对诉争财产的数量、性质,均存在分歧。

法庭上,对于阿红列出的诉争财产清单,由于电视机、洗衣机等大件物品,女方的家长出示了购买单据,可认定是阿红的婚前财产,经法官做工作,阿强答应返还。但晾衣架、被套等这类小物件,阿红拿不出证据,阿强也不承认这些东西是婚前财产,拒绝返还。

法官说,阿红和阿强两家,都是十分传统的普通闽南家庭。阿红作为女方,十分在乎离婚对自己名誉的影响,她之所以如此计较婚前财产,其实是心有不甘,另一种情绪的发泄罢了。对阿红,法官做了多次心理疏导,劝她不要被过去束缚,要往前看。几番长谈,阿红才渐渐平静下来。

就这样,经过3个月的拉锯式调解,阿强最终答应返还阿红财产清单中的部分物件。前两天,他载着沙发、电视机、洗衣机等家具到法院,阿红一家人当面一一清点后,双方在财产分割调解书上签了字。

(文中当事人均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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