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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旅游局发布提醒:“群旅游”风险多 选择需谨慎

2015-07-25 09:18:10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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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参与方便、行程自由、没有购物、费用AA……近段时间,一方组织、多人响应并组团出行的“群旅游”,受到许多人的青睐,但也逐渐暴露出监管难、维权难、不安全等问题。昨日,泉州市旅游局发布旅游提醒,“群旅游”有风险,请谨慎选择。

利用新媒体 经营旅游业务

如今,随着社交越来越多元化,许多户外群、QQ群、微信群、车友群及有关网站利用现代传播手段和途径,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纷纷组织出外旅游活动。“群”这种自然组织在操作旅游业务时专业能力不足,风险防范能力差。因其不具备经营旅游业务的资质和相关经营许可,规避了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

市旅游局工作人员提醒,“群旅游”不仅扰乱正常的旅游市场秩序,也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因此,出外旅游请务必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拒绝个人或无资质单位提供的旅游服务。

貌似AA制 实则为赢利

这些群在宣传旅游线路产品时,价格常以AA制的形式出现,分解为火车票、景点门票、餐费等,乍一看价格透明,群主只是活动的发起者,群成员分担费用,公平合理。

市旅游局工作人员介绍,其实不然,当人数达到一定数量后,群主在吃、住、行、门票等方面都能拿到相当优惠的团队价格,这和群成员交纳的费用有一定差价,加上参与人数众多,产生的利润就相当可观。

领队无资质 合同未签订

“群旅游”的领队一般都是旅游爱好者,没有经过专业的野外生存知识等方面的系统培训,而且出游前一般是口头召集,不会和参与者签订协议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出现安全或服务质量方面问题,领队常会解释活动是自由选择的结伴出游,组织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另外,正规旅行社按照《旅游法》的要求,都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用以由于旅行社原因出现责任事故时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可“群旅游”没有此项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赔偿就无从谈起。

监督存死角 安全无保障

市旅游局提示,“群”这类旅游组织者具有无形性,他们既没有固定经营场所,也没有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监管难度大。即便发生损害事故和投诉,管理部门也无从搜集证据,难以为旅游者维权。

此外,“群旅游”属于个人达成的约定,因为缺乏监管,所以在组织旅游活动时常有夜间行车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发生。

追责无依据 游客难维权

“群旅游”的付款方式,有的通过现金支付,有的通过银行转账,没有发票、保险,也没有签合同,发起人只是一个网名,人很难找到。如果出现纠纷或损害事故,出游者很难举证维权。

市旅游局相关人士介绍,这种情况给执法部门取证造成很大困难;参与的网友大多不配合提供证据,导致游客遭遇侵权后无法合理维权。在法律层面,“群旅游”引发的民事纠纷受理起来也面临困难,目前我国暂无明确法律规定对自发组织的户外活动作出专门规范。(记者 王金植 实习生 陈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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