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木作案用的工具
□早报记者 黄墩良 实习生 陈炜 通讯员 刘炳坤 吴金碧 文/图
“说他没当过一天好人,有些夸张;说他本性难移,一点也不过分!”昨日,随着陈某木第6次被判刑,熟悉他的人都摇头叹息。此前陈某木还被劳动教养一次。
案情
持“二齿锄”报复伤人 一审获刑一年十个月
听到法官宣判他获刑一年十个月时,陈某木头也不抬,低声说了句“没意见”,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陈某木家在德化,容易记仇。许某福曾经与他有过纠纷,他就记恨在心,伺机报复。去年11月3日,他拿着一把“二齿锄”,在德化浔中镇某小学门前等许某福。当天中午11时许,许某福骑摩托车出现在小学门口,陈某木见状,拿着“二齿锄”冲上去就打,许某福猝不及防,被打倒在地。陈某木还不解恨,又打了几下才逃离现场。万幸的是,许某福的幼女没有受到伤害。
许某福被送到医院救治,经鉴定,他的伤情达到轻伤一级。他向警方报案,今年4月陈某木落网。陈某木供述,他和许某福都是摩的司机,曾因琐事发生纠纷,他怀恨在心,一直想报复许某福。
鉴于陈某木系累犯等情节,昨日德化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判他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陈某木当庭表示不上诉。
庭外
本性难改 21年6次获刑1次劳动教养
这是陈某木第6次被判刑,此外他还曾被劳动教养1次。
1994年,当时21岁的陈某木因盗窃罪,一审被德化县法院判刑两年半,从此他与监狱结下了“不解之缘”,后来他又因盗窃罪、抢夺罪等被多次判刑。
“他小偷小摸惯了。”经办法官说,除了一次故意伤害和一次抢夺外,其他犯罪都是盗窃。21年来,德化法院刑庭的法官换了几茬,多位法官审过陈某木的案子,有的法官早已退休,可陈某木还是不能让法官省心。
德化县检察院一位检察官对陈某木印象深刻:“上次他因盗窃被抓,就是由我提起公诉。这次我去提审他的时候,还特意问他:‘认识我吗?’他摇摇头说不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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