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泉州泉港虎岩寺住持杨某清,因财务问题被他人举报,当地民族与宗教事务局遂对该寺财物及杨某清个人展开调查。紧接着,杨某清因涉嫌职务侵占,被检方提起公诉。 近日,泉港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该案案情:杨某清侵占虎岩寺受捐款项及借款7万元,用于前妻及子女的医疗费、生活费,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一审判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 泉港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期间,杨某清利用主管该寺财务管理及放生池建设工程的职务便利,侵占虎岩寺上述受捐钱款及借款中的人民币7万元,用于支付其前妻及子女的医疗费、生活费及学费等。 泉港法院认为,杨某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单位钱财达人民币7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杨某清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从轻处罚。杨某清亲属已代为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酌情对被告人杨某清从轻处罚。杨某清退出的7万元赃款,由扣押机关发还被害单位泉州虎岩寺。 据悉,一审判决后,杨某清并未提出上诉,该判决目前已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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