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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电动三轮车载客乱象:逆行闯红灯 安全隐患多

2015-09-09 08:11:10 吴智明 李斐斐 陈邵珣 谢明飞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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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一旦发生伤亡事故 想追责很难

这样改装后的车辆,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泉州市交警支队民警称,后果不堪设想,而焦点问题,在于追责。

首先,电动三轮车没牌没证,发生事故,没有伤亡还好说,如果有伤亡,载客者因担心赔偿问题,很可能直接弃车逃跑,“车外观都一样,没有牌,一旦弃车跑了,倘若事发地的监控设备不完善,想要抓到载客者简直如大海捞针”。

其次,发生伤亡事故后,哪怕载客者没有跑,往往也没有多少理赔能力,而这类车辆是没有任何保险的。厂家的说明书上,注意事项中又写明“禁止擅自拆开和改装本公司产品,本公司不负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因此,发生事故,元论乘客还是载客者本身,都可能得不到任何保障。

监管: 问了5个部门 陷入难以突破的局面

电动三轮车无牌无证上路拉客,是否涉嫌非法营运,又该由谁来监管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车辆上路营运不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因此,车辆非法营运不归工商部门管理。

泉州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陈主任认为,车辆非法营运应由交通委、交警部门来管理,工商只负责查处车辆质量是否过关、是否有正规来源。

泉州市质量监督局:

泉州并没有生产电动三轮车的厂家,因此无法进行质量检验。针对电动自行车,福建省有份生产许可证发证目录,但电动三轮车并不在目录内,因此电动三轮车不能与电动自行车混为一谈。目前,电动三轮车的生产,尚未有国家标准,福建省也没有设立地方标准。

交通委及行政执法局:

查处电动三轮车非法营运,不在我们的职责范围内,是交警的职责。

丰泽执法局工作人员张先生说,我们主要是针对流动摊点、占道经营等现象进行查处,非法营运的话,最多就是部门联合执法时,我们过去配合行动。

泉州市交警支队:

目前,中心市区对电动三轮车实行禁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经公安机关登记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且上路行驶的车辆应该具有牌照。针对电动三轮车载客的乱象,交警部门一直在日常执法中严厉打击,但因为电动三轮车的属性问题不明,究竟以什么条例去罚,一开始他们也犯难,最后只能参照机动车违停,以及超标电动车未挂牌上路等条例处罚,但最多只能是暂扣车辆,并罚款200元,扣车之后,核对车辆来历凭证后,不存在其他问题的给予放行,扣车的期限,一般也不会超过3天。对于这些载客的人而言,力度明显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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