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 ●医疗资源:针对泉州实际,做好十三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扩充优质医疗资源,启动市一院城东新院二期、福医大附属二院东海新院二期和市妇产医院、老年医院等专科医院建设。 扩大招商引资,建设台商区医疗园区,做强以县医院为龙头的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促进健康服务业新业态和相关产业发展。 ●药品耗材:去年12月,泉州市率先在全省实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零差率改革全覆盖。 ●一般诊疗费制度:自2011年12月1日起,在已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一般诊疗费制度,将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设立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每人次9元,个人只需支付1.5元,医保(新农合)统筹基金支付7.5元。 ■基层医疗 ●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以省为单位的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逐步提高基本药物配备率和使用率。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40元,新增部分继续向基层卫生服务和村医倾斜。 ●村卫生所零差率销售改革补偿机制:安溪、永春、德化,按服务人口人均6-8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洛江、泉港、台商区、惠安、南安、晋江、石狮,按服务人口人均8-1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除上级财政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安排。 ■药品监管 ●药品生产电子监管:在2015年年底前实现全部药品制剂品种、全部生产和流通过程的电子监管。今年年底前将实现对所有药品(除中药饮品)赋码,100%核注核销。对配送企业药品仓库药品储存温湿度实行24小时远程在线监控。目前泉州市41家药品批发企业均实现电子监管。 ■基本医疗 ●新农合:2015年新农合参合人数达564.63万人,参保率达99.98%,超过省、市医改目标“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左右”要求;人均筹资水平提高到470-510元,其中人均政府补助提高到380-410元。2015年上半年县域内政策补偿比达到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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