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有经营许可证 经销商:礼花没问题 炸伤康志鹏的那箱礼花,是前来作客的另外一名同学康金宗送来的。 “我是在街上一家食品批发店买的,120元一箱。”康金宗说,那天晚上他有事先回去了,没想到后来发生这样的事,觉得心里很愧疚。他买的那一箱礼花,包装上写着“如意礼花”,“永春县土产日杂公司总经销”、“广丰县双鹰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厂址在“洋口镇古城村”。 卖礼花的批发店老板康先生介绍,店里销售的礼花,都是从永春县土产公司进货的。事发后,他已经通知这家公司,目前已有工商部门介入调查。 “作为经营者,我现在也很无奈,我们店是合法经营的,产品都是从厂里进货过来的。”康先生说,店里有礼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每箱礼花进货价近100元,只赚个一二十块钱,渠道是合法的。 康先生称,一般点燃引线后,要四五秒后,礼花才会炸开,也不排除点燃引线后,康志鹏再次跑回去看礼花,才被炸伤的情况。因此,事故的具体原因,还需要有关部门鉴定。 昨晚,海都记者联系上永春县土产日杂公司的相关负责人郑先生。郑先生在电话中称,公司已经了解康先生被炸伤眼的事情,事故是康志鹏放礼花操作不当造成的,和公司经销的礼花质量没关系。他称,公司的礼花进货渠道正规,有合同有备案,有正规手续。 涉事礼花曾被停产 事故原因仍待调查 事实真的如此吗? 昨晚,海都记者在网上搜索了解“广丰县双鹰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在江西省上饶市广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2014年12月19日,广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紧急通知,切实加强“广丰县双鹰花炮制造有限公司”等10家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礼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全面停产工作。 今年6月,江西省安监局第三轮第25次礼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对不符合资料要求,提出申请的“广丰县双鹰花炮制造有限公司”,不予通过其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不予许可。 不过今年7月,江西省安监局第三轮第26次礼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联席会议决定,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提出延期、变更申请并作为集团主体企业分厂的“广丰县昌鑫花炮制造有限公司双鹰分公司”,通过其单个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按集团企业办证程序予以许可发证。 上周五,康志鹏也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12315,向工商部门反映。永春县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工商部门在接到投诉的7个工作日里,对事件进行审查,再决定是否正式受理来调解。“仅凭消费者的电话,不提供证据,就无法核实。”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正在着手核实,其他信息暂时无法提供说明。 涉事礼花质量是否达标?事故具体原因是什么?海都记者将继续追踪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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