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深化医改的综合成效,进一步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日前,市医改办、卫计委、财政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联合制定《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下发后,市卫计委即邀请国家卫计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及省属单位的相关专家、教授,组织各地卫计局、39家涉改公立医院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等近180人参加了培训。同时,泉州市将控费工作作为继公立医院药品和耗材零差率改革之后,公立医院改革的第二阶段任务,要求各级卫计部门和公立医院要注重落实,切实降低群众就医负担,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增长,增强改革成效。 □本报记者 郭雅莹 通讯员 王家春 特需医疗项目不超总量10% 《方案》明确,到2017年,全市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5%左右。《方案》还制定了涵盖“准入”管理、“源头”管理、医院内部管理、监管机制、考核评价等方面的五项具体措施。 其中,《方案》提出,要充分发挥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控制的调控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全面实行总额控制基础上的复合式付费方式改革;要着力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以患者为中心制定分级诊疗规范,综合运用行政、医保、价格等多种措施,推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的建立,引导患者合理就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整体效益;要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市级公立医院提供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业务量不得超过本院全部医疗服务业务量的10%。 创新集中招标采购机制 在强化“源头”管理方面,除改革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外,《方案》提出改革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机制。目前,全省正在开展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通过建立目录遴选、分类采购、医保支付、集中结算、激励约束、监督管理新机制等六项创新机制,将进一步激励公立医院通过与生产企业进行议价谈判,进一步合理降低药品价格,有效降低药品虚高价格。 同时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改革配送模式,降低成本。并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被发现有回扣品种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黑名单,取消该药品品种在福建省的供货资格。 药占比等纳入考核评价指标 在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方面,《方案》明确,落实公开公示制度,二级以上医院每年要定期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重点公开医院绩效考核、质量安全、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价格、次均费用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还提出要加强监测,建立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主要考核药占比、门诊和住院次均费用增幅、基本药物使用比例、合理用药抽查合格率、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百元医疗收入消耗的卫生材料费用等指标,并将考核结果与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院长年薪和医技人员工资等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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