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雅玲)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获悉,泉州市将通过对贫困人口分类施策,精准到户到村,到2017年实现全市全面脱贫。 据了解,针对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口,泉州市积极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这部分人实行应保尽保。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力争到2018年前把低保线提高到扶贫标准线,实现“两线合一”。 从明年起,针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贫困人口,继续实施市级“造福工程”项目。全市每年搬迁安置4000人,市级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2000元提高到3000元。每年再安排300万元,用于补助造福工程30户以上集中安置点的道路及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针对缺资金、技术致贫的贫困人口,从扶贫专项资金安排100万元,用于开展贫困农民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争取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帮助其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安排100万元为低收入农户发展设施农业、特色种养业、来料加工业、农村服务业等提供小额贷款财政贴息。 同时,从明年起至2020年,市级财产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没有村财收入的村创收项目予以补助。各县(市、区)每年也要从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确实增加村财收入,力争到2020年全市消灭村集体收入少于3万元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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