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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草根公益突围难:信息公开 对重复捐助说不

2015-12-15 08:18:43 陈邵珣 林莉莉 陈晓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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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立法 草根公益更规范

2015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作为我国首部慈善领域的基本法律,该草案备受瞩目,截至11月30日下午6点,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征集到意见数量共1803条。

作为一部慈善领域的基本法,草案把慈善的概念从“小慈善”变为“大慈善”,即除了扶贫救灾、扶助老幼病残等活动外,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环保等事业发展,以及符合公共利益的其他活动都纳入慈善范畴。

在慈善法草案的制定和修订过程中,来自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的王胜利、何国科,多次参与建言献策。在他们看来,通过法律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改变目前公益格局,对突破公益瓶颈有推动作用。

成立于2004年,至今已发展11年之久,在国内已经有较高知名度的“担当者行动”,是一家民间公益助学组织,总部在厦门。其在善款募集、项目运作、信息公开等流程上,都更专业更规范,他们的运营模式,对于泉州草根公益组织或有较大借鉴作用。

未官方注册就非法吗

慈善法草案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组织即使没有登记,也可以开展力所能及的慈善活动,但应当遵守本法相关规定,并依法享受相关权益。”

王胜利分析,这一规定,从法律上承认了没有登记的非营利组织从事慈善活动的合法性,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草根慈善组织”的生存发展提供了法律空间,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慈善活动,激活社会活力,体现了慈善立法的包容性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立法宗旨。

公募资格讨论

慈善法草案第二十六条规定:“慈善组织自登记之日起可以向特定对象进行非公开募捐。依法登记满两年、运作规范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原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民政部门经审查,没有发现其受到本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应当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

这是被讨论得最多的条例之一,王胜利说,目前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非常少,包括很多公益组织、新闻媒体在内的机构,都是不具备公募资格的,然而也常常能看到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公开组织捐款,这些活动,根据草案中的条例规定,都是违法的。

而第二十六条规定,被视为放开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的资格,打破了公募慈善组织和非公募慈善组织的界限,有利于慈善组织的公平竞争,也是慈善组织在募捐资格方面的制度创新。

不过,目前的募捐形式多样,特别是依托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媒体方式进行的募捐,在监管上存在较大问题。根据早前央视《一线》栏目的相关报道,目前已有大多数参与立法的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提出,开展针对慈善组织在互联网、新媒体领域开展活动的专题研讨,再拟出具体细则。

哪些信息必须公开

信息的公开程度,对于公益机构的公信力影响巨大,但对于哪些信息应该公开,公开到什么程度,又该在什么时候公开,这些问题以往都没有相应的规范。而慈善法草案,对信息公开作了专章规定。

根据草案第七十六条规定,应当及时公开向社会公众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运作情况。并且在公布的时间上,作了具体规定:“公开募捐周期大于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的具体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运作周期大于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运作的具体情况,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项目运作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

此外,草案规定了年度报告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开展募捐活动及接受捐赠情况、开展慈善项目情况。对于存在私分、挪用或侵占慈善财产、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等行为,情节严重的,将吊销登记证书,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近年来屡见不鲜的“诈捐”行为,草案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担当者行动的法人代表、总干事官文宾,昨日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介绍了他们的经验。首先在爱心款的募集上,官文宾介绍,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通过项目书,向慈善基金会申请项目资金;二是来自于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捐赠。而每一笔善款来源,哪怕只是10元、20元,都会在收到款项的2个工作日之内,通过担当者行动的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此外,捐赠人有需要领取公益事业捐赠专用收据的,担当者也会及时寄送发票。

其次,在善款的使用上,他们会通过项目财务报告和定期财务报告来公示,其中,定期财务报告除每季度报告外,还有半年报告、年度报告。

保障志愿者人身安全

参与具有危险性的公益活动,出发前和志愿者签免责声明有用吗?何国科分析,免责声明的具体条款,如果没有存在和法律相抵触的地方,签署这份声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且作为对活动危险性、志愿者要履行义务及承担责任的提前告知,很有必要。

不过,根据草案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九条的相关规定,除了告知活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慈善服务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买保险这件事,部分公益组织有在做,但这次是以法律形式直接进行规范。”

在保障志愿者的安全方面,担当者行动也是比较规范的。官文宾说,并非每次活动都会为志愿者购买保险,但诸如“未来英才夏令营”,以及到外省、偏远山区等地捐赠图书角等活动,因活动时间较长,他们都会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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