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古城泉州(刺桐城)的重要遗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
福建省将出台办法保护“刺桐城”
德济门遗址(资料图)
东南网12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徐锡思 谢向明)泉州,古称刺桐城,宋元时期为“东方第一大港”,被马可·波罗誉为“光明之城”。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深入实施,作为海丝核心区的泉州,文化遗产如何保护管理,备受各方关注。
目前,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将《福建省“海丝古城泉州(刺桐城)的重要遗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这意味着,充满海丝历史元素的“刺桐城”,以后怎么管理保护,有了更充分的、专门的办法和依据。
海都记者了解到,草案征求意见稿分为6章34条,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2月28日,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通过网站、信函、电子邮件等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概念】 “泉州海丝遗产”:文物、建筑群、遗址
草案征求意见稿在总则中明确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海丝古城泉州(刺桐城)的重要遗存”文化遗产(以下简称“泉州海丝遗产”)是这样一个概念: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与“海上丝绸之路”有关的文物、建筑群和遗址。
总则明确提出,“泉州海丝遗产”的保护管理,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泉州海丝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除了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保护管理机构、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等,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制定村规民约,建立群众性保护组织,参与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管理】分遗产区和缓冲区 遗产区禁止6种行为
草案征求意见稿指出,根据保护要求划定为遗产区和缓冲区,分级进行保护;遗产区和缓冲区分界线由泉州市人民政府划定,并设立界碑(桩);划定的区域内,禁止进行任何损害或者破坏遗产资源的建设活动;确实有需要的,在不破坏遗产的历史风貌和生态环境下,依法报批。
在保护措施方面,遗产区内禁止6种行为,包括在遗产及其保护设施、保护标志上张贴、涂污、刻划,或者移动、拆除遗产保护设施、标志;采石、采砂、采矿、造坟、毁林、排污、堆放垃圾和其他损害遗产安全的行为;存储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设置户外广告设施、修建人造景点等;引进与当地生态环境不相协调的外来生物物种;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针对遗产区内的6种行为,除了责令改正外,还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有其他破坏行为的,依据情节轻重程度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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