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特殊、困难群体 继续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关爱行动 泉州市将对女方年满49周岁的失独家庭成员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的特别扶助金。对新发生的失独家庭,每户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慰问金;对新发生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每户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慰问金。 为特困失能老人实施政府购买服务 据2015年摸底调查统计,全市老年人口中有失能老人2.7万人,其中特困且重度失能的老年人达7362人。帮扶特困失能老人的项目已连续3年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明年扶助人数将由2000人增至2500人,每名特困失能老人每月补贴300元。将依托中介组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基层老年组织或老人邻居、亲属等为特困失能老人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料、家政服务、代购物品等服务。 实施贫困残疾人救助工程 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泉州有0—14岁学龄残疾儿童19169人,有肢体残疾人10.21万人,其中近90%有康复医疗服务、辅助器材、康复训练与救助的需求。泉州市将继续为贫困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实施救助,计划帮扶300名7—14周岁贫困脑瘫、孤独症儿童,在其接受康复训练期间每人每年补助12000元;继续对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给予适配救助,计划对300名需要且适合装配假肢或矫形器的贫困肢体残疾人,每例补助假肢或矫形器装配费12000元。 为348户农村低保家庭建设安居房 此项目已连续9年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9年来,全市共投入1亿多元为3228户农村低保(含农村五保)家庭建设了安居房。但据不完全统计,全市目前还有600多户低保家庭仍住在危房。明年,泉州市将为洛江、泉港、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台商投资区348户农村低保家庭建设安居房。每户补助3.5万元,计划让他们在2017年新年春节前迁入新居。 农村低保标准向扶贫标准看齐 明后两年,洛江、泉港、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和台商投资区将继续根据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年低保标准在4000元以下的(2010年泉州市定贫困线),要在两年内调整提高到4000元,确保2018年前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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