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国土资源局采取有力措施 超额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东南网1月9日讯(通讯员 周凯)2015年,为应对耕地保护工作新常态,泉州市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土地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旧村复垦等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取得较明显成效。全市土地开发项目6078.5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441万亩,旧村复垦项目2000.5亩,超额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2015年初,市国土资源局专门成立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参与到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中来,以《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泉政办〔2015〕18号),及时将补充耕地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下达给各县(市、区)。召开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与11个县(市、区)政府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签订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县级政府补充耕地的主体责任。同时,明确2015年度市、县、乡镇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将耕地保护工作任务进行细化,明确责任分工,将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给县、乡二级政府,努力确保按时完成今年的耕地保护目标任务。 制定出台文件,明确职责分工 2015年4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实施意见》(泉委发〔2015〕12号),对耕地补充任务和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是要求各县(市、区)要全面建立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制度,补充耕地项目必须先由县级政府组织评定新增耕地质量等级,并初步验收合格后,才能上报市级组织验收。二是土地开发项目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统一由县级政府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其中属于市级立项的项目,结算报告应上报市级财政、国土部门备案。 强化督促指导,促进工作开展 2015年2月份,市国土资源局就召开全市耕保专题会议,对上一年度全市耕保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今年全市耕保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6月份,该局分成两个检查组到各县(市、区)进行调研、了解和检查各地耕保工作的开展情况。9月份,该局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5年补充耕地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督导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5〕299号)文件为契机,启动各项自查工作,加大土地整治项目的稽查、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保证工程按设计标准施工,确保新增耕地质量。同时,就全市耕保工作进度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报告,建议对各县(市、区)完成补充耕地任务进度情况进行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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