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多举措落实年度耕地保护目标 东南网1月9日讯(通讯员 周凯)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科学高效地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泉州市政府于2015年3月24日组织市、县两级政府签订2015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2015年耕保重点任务逐条细化分解明确县、乡镇二级国土管理工作的目标与任务,为各级政府完善体制和机制,明确责任与分工,完善措施指明了方向。一年来顺利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制度,确保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责任书要求各县(市、区)要全面建立耕地质量等级评价制度,补充耕地项目必须先由县级政府组织评定新增耕地质量等级,并初步验收合格后,才能上报市级组织验收。同时要求多措并举,通过加大水利灌溉设施投入、实施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增施有机肥等综合举措,促进新增耕地质量提高。 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投资力度 责任书明确市、县政府对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负总责,负责本辖区耕地开发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充实专家库,完善专家管理制度,对每个项目要求都要有专家组审核意见。此外,还应确保资金全额投入足额到位,耕地开发项目资金投入原则上开发为水田的不得少于每亩10000元,开发为旱地的不得少于每亩8000元;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市级原则上按每亩不高于3600元补助,列入市级示范项目的,可按每亩不高于5000元补助。 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建立耕地保护巡查体系 2015年2月份,市国土资源局就召开全市耕保专题会议,对上一年度全市耕保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对今年全市耕保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6月份,该局分成两个检查组到各县(市、区)进行调研、了解和检查各地耕保工作的开展情况。9月份,该局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5年补充耕地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督导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15〕299号)文件为契机,启动各项自查工作,加大土地整治项目的稽查、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保证工程按设计标准施工,确保新增耕地质量。同时,就全市耕保工作进度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报告,建议对各县(市、区)完成补充耕地任务进度情况进行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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