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再次释放一系列政策利好,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王柏峰/摄)
本报讯 (记者 游怡冰 通讯员 孙振汉)近日,市政府印发《泉州市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再次释放一系列支持企业转型升级、突围发展的政策利好。
《计划》旨在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印发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适应技术进步新趋势,推进全市实施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按照《计划》,泉州市将继续积极对接《中国制造2025》,紧密结合《福建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和《泉州制造2025》,力争到2020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累计完成投资5000亿元以上,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55%以上。
《计划》提出“推动先进产能提质增效、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实施质量和商标战略、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突破提升工业强基水平、推进绿色生态发展和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七大重点任务,明确新时期企业技术改造主要任务,指明技术改造投资导向,并提出了43条具体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措施。
《计划》包含了“加强财政支持、拓展融资渠道、优化用地保障、落实税费政策和实行差别价格政策”五条政策保障。每年市级财政统筹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产业转型升级引导、科技创新专项等资金,持续加大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采用设立基金、设备补助、融资租赁补助等方式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行动计划。在“拓展融资渠道”中,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规模100亿元的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下一步,泉州市将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强化项目支撑”和“加强督促检查”等四方面保证《专项行动计划》落实到位。
企业技改支撑更强底气更足
预计至2020年工业技术改造累计完成投资5000亿元以上
核心提示
针对新时期泉州市工业投资和企业技术改造的新情况、新特点,需要进一步延续和调整相关技术改造政策,实施新一轮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近日,市政府印发《泉州市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实施期为2016年至2020年。
□本报记者 游怡冰 通讯员 孙振汉
重点任务 43条“真金白银”资金支持措施
《计划》着力围绕推动先进产能提质增效、大力发展智能制造、实施质量和商标战略、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突破提升工业强基水平、推进绿色生态发展和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新时期企业技改主要任务,明确技改投资导向,研究提出了43条具体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资金支持措施。
工作目标 工业技改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
记者从市经信委了解到,《计划》各目标指标均经过认真推敲,与《福建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市委市政府《关于制定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关于进一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实施〈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有关指标相衔接。
泉州市将对接《中国制造2025》,紧密结合相关省、市相关文件,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质量效益为目标,以先进技术装备为支撑,以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为手段,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绿色制造,加速推进产业共生、协同创新、品牌升级、质量提升,抢占产业价值链的中高端环节,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标准实施技术改造,打造泉州制造业升级版,基本建成先进制造业强市。
到2020年,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5%以上,累计完成投资5000亿元以上,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55%以上;
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工业企业技术中心分别达103个、12个、130个,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6%;
规模以上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25万元/人年;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两化融合发展指数保持全省前列;
绿色制造水平巩固提升,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大幅增加。
政策保障 设立100亿元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加强财政支持:鼓励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
泉州市将加强财政支持,每年市级财政统筹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产业转型升级引导、科技创新专项等资金,持续加大力度,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采用设立基金、设备补助、融资租赁补助等方式支持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行动计划。有条件的县(市、区)要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发挥政策叠加效应。
拓宽融资渠道:设立50亿元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鼓励在泉各金融机构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开发针对企业技术改造的信贷新品种,开设企业技术改造融资“绿色通道”,简化贷款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在贷款规模、期限、利率和抵押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倾斜,全面提升服务能力。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规模100亿元的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
优化用地保障:用地指标优先支持省级重点技改项目
用地(用林、用海)指标优先支持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三旧”改造政策,鼓励企业“退城入园”。鼓励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对淘汰落后产能腾退土地的企业,进行合理评估并予以补偿,腾退土地应优先用于符合泉州市产业导向和生态发展要求的工业项目等。
落实税收政策: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出台引进技术设备免征关税、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原材料等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装备的相关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减轻税负,加快企业设备更新、科技创新。延长江海堤防工程维护费优惠政策执行期限。
实行差别价格:两年内整改达标返还加征部分
利用价格杠杆,开展能效对标,推进燃煤电厂环保改造,开展节能量交易试点等,以推动企业节能减排,降耗增效。对单位产品能耗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电价按0.2元/千瓦时加价征收;对单位产品能耗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内的,电价按0.05元/千瓦时加价征收;企业在两年内整改达标的,累计加价征收部分予以全额返还;对淘汰类、限制类装备用电量电价分别按0.3元/千瓦时、0.1元/千瓦时加价征收。
组织实施 将出台《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
根据《计划》,泉州市将梳理重点行业亟须突破的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修订发布《泉州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不断完善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政策体系。
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市级、县两级技改项目库,每年实施一批市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简化前期手续,对符合条件且不需要新增建设用地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强化要素保障,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竣工一批、达效一批的良性循环,培育工业新增长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