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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回谁家过年:夫妻双方达不成共识闹离婚

2016-01-15 09:44: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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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评论

回谁家咋成了问题?

手心手背都是肉,夫家娘家都是家。

我国《婚姻法》对“婚姻”的定义是男女双方可以互为对方的家庭成员。春节回家是孝义表达,但孝敬父母岂在这一时一事?

“过年回谁家”,对应的背景主要有三点,一是实施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造成了大量独生子女;二是社会大流动背景下,子女大多选择在外就业;三是社会进步带来的女性权益意识增强,女性不甘心“嫁鸡随鸡”。

“回妻娘家过年会被笑话”,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团圆是过年过节最重要的事,当“过年回谁家”掺杂了太多外部因素,只能是不堪其累。

“过年回谁家”的纠结背后碰撞的文化,更多的是一种落后的文化、自私的文化,是一种不懂爱、不懂尊重的文化,也是一种应该舍弃的文化。理想的局面是协商解决,如果实在难以协商到位,还是男性及其家庭应该大度一点。 ——综合新华网、北青报

#微声音#

尚民律师事务所罗平:回谁家过年的问题不涉及法律范畴,更多要考虑双方父母的需求,建议夫妻俩多协商,双方父母也多体谅儿女。

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婚姻问题专家朱冬亮:按传统,除夕是要在夫家过的,但现在独生子女家庭很多,所以这个问题要考虑双方父母。夫妻俩首先要学会换位思考,要把对方父母当作自己父母一样平等对待,不要觉得丈夫/妻子家就不是自家了。我建议,可以一年回婆家一年回娘家轮流来嘛,有条件的也可以把双方父母接到一起过。

网友“傅永顺”:我认为应该尊重地方传统,像闽南有初二女婿上门的传统,女方又何必执著?

网友“小花蕊”:中国北方部分地区盛行的风俗是,结婚后过年要去男方家过。今年,我弱弱地问母亲,回家过年好不好。她说村里没有这先例。我追问为什么,母亲说:“过冬凶,过年穷,初五隆,十四没老公。”在娘家过冬至会带来凶兆,过年会导致贫穷,过七月十四会死老公,不过,五月初五能带来好运。从夫居的习俗经不起质问,于是,民间发明这套狠毒的天人感应论来吓唬女人。

网友“李先森到碗里来”:今年春节,我们说好把两家老人全部接到南京来过年。我和爱人都是大学毕业后留在南京创业的外地人,以前也常为过年回老家的事烦恼。2007年,我们俩有了点积蓄后准备买房。把两家老人聚到一起过年,省心,也热闹。我们再也没有为过年回谁家的事情烦恼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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