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范围扩大 又有近9万户纳税人获减税
“营改增”将让房地产业获益多多,图为消费者在观看楼盘的户型模型。 (王图)
本报讯 (记者 黄文珍)日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今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纳入试点范围。昨日,记者从市国税局获悉,随着营改增行业扩围政策落靴,泉州市将新增87960户纳税人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减税大礼包。
试点3年多
已为企业减税超10亿元
事实上,自2012年11月起至今,泉州市营改增试点已经覆盖了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
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试点三年多以来,泉州市相关行业共有24905户纳税人相继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税负下降户数占总户数的98.4%,累计入库增值税19.02亿元。与原缴纳营业税相比,泉州市试点纳税人累计实现减税10.35亿元;为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新增抵扣“营改增”进项税额而减负6.45亿元。
“从已经取得的改革成果看,营改增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消除了重复征税,进而减轻了纳税人的负担。”市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营改增后,不少企业为增加抵扣项,采取部分业务外包的经营模式,在降低成本的同时也让其经营项目更具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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