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随迁子女持“两证”就近申请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在鲤城辖区内务工且具有本区“居住证(暂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即“两证”)的,随迁子女报名就读公办小学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进城务工人员一方实际在鲤城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暂住证),办理时间截至2016年3月1日前;务工证(在鲤城区与企业签订的工作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且目前仍在鲤城区务工、经商),办理时间截至2015年9月1日前。值得注意的是,自2017年秋季起“两证”有新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读鲤城区公办小学应提供父母一方实际在该区域内居住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居住证、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务工证。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以暂住地(居住地)就近申请登记入学。居住在老城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立成、东门实小、新村、新隅、昇文、实小金山校区、实小笋浯校区申请登记,居住在新区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到其居住的相应片区学校申请登记。若符合招生规定的随迁子女申请登记人数超出学校的实际容量,由区教育局组织采用随机抽号方式确定入学对象,参加随机抽号而落选者,由区教育局协调安排到其他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五公开不招收不足年龄儿童入学 招生意见要求,各公办小学、幼儿园在组织招生过程中,要向社会公开招生时间、招生计划、招生服务区域范围、招生办法和招生结果(即“五公开”),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借读费”、“捐资助学费”、“赞助费”等。鲤城区分别划定了老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示意图和幼儿园招生服务区示意图,在鲤城教育信息网公告栏上向社会公示。 同时,鲤城区严格控制学校班生规模,原则上一年级新生每班班生额45人,最多不超过55人。小班新生原则上控制在30人以内。不得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儿童入学。接受片区内具有参加集体生活和学习活动能力的残疾幼儿入学,特别要做好招生范围内轻度智障幼儿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 招生意见还提出,民办小学的招生不得通过任何考试方式招生,不得进行不实宣传,要严格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的办法,但应优先招收居住在幼儿园周边的适龄幼儿入园。 来源:泉州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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