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子女定点279所小学 今秋,晋江有279所小学作为定点学校,接受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根据规定,这279所学校在完成片区“两一致”适龄儿童、政策照顾对象、“扩招对象”招生任务的基础上,招收在辖区内务工、符合招生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入学对象凭《户口簿》、父(母)《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即可在父(母)务工所在地学校申请入学;父(母)按规定参加晋江市社会保险1年以上(2015年9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保),凭以晋江市企业员工名义缴交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及《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申请入学,入学对象在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中享受优先入学政策。 按照往年招生经验,陈埭镇、池店镇东部、龙湖镇区等八九个镇(街道)区域,招生压力特别大,如无法全部满足符合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的,采用“先到优先”或“电脑派位(抽签)”和“统筹调剂”办法招生。若片区学校学额已满,派位落选对象由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统筹调剂到周边学校入学。据悉,明年起,晋江市将逐步推行凭社保证明和积分入学政策。 招生政策规定,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和晋江市户籍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公办小学可不予招收入学: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规定;虚报年龄入学;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等。 【入学申请分类】 “积分优待对象”子女:前600名(幼儿园前200名)申请者,可在落户镇(街道)任何一所公办小学起始年级申请入学,实行“名次优先”和“第一志愿优先”原则,每所小学按申请人积分情况接收本部分入学对象不超过10人;因名额限制未能在申请小学就读的,按“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服务区小学入学。 优秀人才子女:符合《晋江市优秀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办法》1至3类人才,子女可向晋江市直小学、镇(街道)属小学(幼儿园)申请入学;4至5类人才,子女可向除实验小学、第二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第三实验幼儿园)以外的晋江市直小学(幼儿园)、镇(街道)属小学(幼儿园)申请入学。 专业人才子女:规模企业的高管和专业人才(特指在晋江市缴交社会保险且2015年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及以上)的子女,凭企业完税证明、个人完税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可在市直小学、镇(街道)属小学申请入学。 公办幼儿园招生:按“片区‘两一致’户籍人口、政策照顾对象、扩招对象”的顺序招生。 集体办、民办幼儿园招生:“以社区为主”,就近免试入园,优先招收周边的适龄幼儿入园,不得超计划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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