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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一考点自学考试出现替考 两人被取保候审

2016-04-18 08:34:41 彭思思 田米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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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收到的丰泽警方传唤证

林某此次考试已被认定无效

东南网4月1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彭思思 田米 文/图)前日上午9点,在泉州九中举行的成人自考考试刚开始不久,监考老师发现,一名考生和准考证上的头像有出入,一问,竟然发现是替考。

替考的黄某今年33岁,南安美林人。当天,他是帮朋友林某,来替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最后一科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发现考试舞弊后,巡考人员随即上报自考办,自考办查实后,出具一份《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林某因为由他人冒名代替考试违规,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本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更让黄某和林某都没想到的是,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在林某的准考证最下方,明确写明: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2015年11月1日开始,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替考等行为将构成犯罪,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昨天中午,接到通知的林某,前往丰泽派出所说明替考经过。33岁的泉港人林某,与黄某的生日就差5天,两人是在黄某开的食品店相识的。林某想通过成人自考考取本科文凭,以便更好地找工作。他报考的是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此前几门考试自己都过了,就差这最后一科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这一科要读读背背的内容多,林某没有准备,他听说黄某此前已通过成人自考,正好两人年纪相当,就说当天家里有事没法考,让黄某帮忙。朋友求助,黄某不仅答应,还不收报酬。本以为可以蒙混过关,没想到却被抓个正着,林某说,他没想到替考的后果会这么严重,竟然构成犯罪。

丰泽派出所民警称,两人因涉嫌考试作弊罪,已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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