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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将整治客运车辆违规经营 “黑车”罚款万元

2016-04-23 08:10:10 陈建辉 林真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谢玉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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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将整治客运车辆违规经营 “黑车”罚款万元

东南网4月23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建辉 通讯员 林真真)从本月起至年底,泉州将重点整治“黑车”、的士不打表等问题。昨天下午,泉州市交通委开会部署相关工作,对举报“黑车”的市民,将给予奖励。

“黑车”违规经营

将处万元罚款

对违反《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未取得出租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客运经营的“黑车”,将由交通执法机构依法处10000元罚款。市民一旦发现非法客运车辆,可及时拨打举报热线22599110,情况属实的,交通执法部门将对首位举报并配合调查取证者予以奖励。

此外,交通执法部门还将不定期与公安、高速、物价、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勤联动执法,打击“黑票点”及客运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并将定期深入动车站、汽车站、机场等区域,重点查处拒载、不打表、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等,重点打击客运班车站外组客、不按核定线路行驶、随意揽客、包车手续不全等。

司机干扰计价器

罚2000元记12分

出租车司机干扰、故意损坏里程计价器,将处2000元罚款,并记12分;开车接打电话、车内抽烟、吃零食、向窗外吐痰和扔杂物的,企业挂钩管理人员和司机带车离岗学习3天;将出租车交给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从事经营活动,或不打表(议价)、拒载、途中甩客、无故绕行的,处1000元罚款并记分,企业挂钩管理人员和司机带车离岗学习3天,不按规定参加学习的,司机将被列入“不适岗名单”(公布期1年)并注销电子服务监督卡。

客运车辆(含出租车)司机一年内因运输经营行为被投诉3次,经查证属实,将被列入“不适岗”名单(公布期1年),出租车司机还将被注销电子服务监督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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