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5月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苏桐轩)海都记者昨日从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为加快商品房销售,化解房地产库存,近日晋江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房地产库存的实施意见》。 购买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20% 《意见》指出,各商业银行应加大购房金融扶持力度,对居民购买首套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可按20%执行;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按30%执行。 同时,全面落实契税和营业税调整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90㎡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90㎡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2016年2月22日以后申报缴交房产契税及营业税的均可享受此政策。 以下3种情况购房,都有财政补助 此外,自2016年5月1日起至9月30日,在晋江购房,将有3种情况可获财政补助。 个人在晋江市首次购买办公用房、商业营业用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房总额为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注明的总房款。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留学回国人员,取得学位证书5年内(国内毕业生以学位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留学回国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注明的时间为准),在晋江市购买首套商品房的,市财政将按照学士3万元、硕士5万元、博士8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财政补助,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在执行《晋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财政购房优惠的基础上,对购买精装修新建商品住房面积144㎡以下的个人,晋江市财政给予1%购房奖励(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购买精装修新建商品住房面积144㎡及以上的个人,晋江市财政给予1.5%购房奖励(补贴总额不超过3万元)。 购买首套房、首改房,公积金可用于缴纳首付款 《意见》提出,对购买首套房、首改房的职工,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购房的首付款。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工商户逐步纳入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开展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对本地户籍异地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我市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可以申请本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此外,《意见》还提出要提供优惠信贷服务,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引导商业银行,推出多种针对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政策,支持农民和农民工进城购房。 |
- 2016-04-29石狮6个月内购房可享3%补贴 公积金最高可贷80万元
- 2016-04-28下月起“泉房通”开展宣传月活动 助力房企去库存
- 2016-04-19泉州房子土地使用权期满还早 如何续期未有法规
- 2016-03-22“泉房通”服务平台试运行 自主购房可享多重利好
- 2016-02-05泉州鲤城区再推惠民政策 上半年购房最多可享受2%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