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非法传销组织的受害者变为帮凶
“以为新人进来,自己就可以解脱”
非法传销组织6人受审
从受害者到非法传销组织的帮凶,苏某某说,他经历了约半个月的拳打脚踢,生不如死,因此才答应帮非法传销组织的头头干活,希望新的人员进来,他就可以解脱了。
昨日,丰泽区法院对一起非法传销组织的6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宣判,苏某某当庭被判刑一年半。其余5人也均被判刑。他们犯的是非法拘禁罪。
□早报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吴静华 王东飘 文/图
案情
骗人加入非法传销组织
除了苏某某,另外5人分别是唐某某、陈某某、刘某某、陆某某,赵某。
法院查明,去年3月至6月间,唐某某等6人先后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并以丰泽区华大街道某居民楼一处套房作为窝点,引诱、胁迫他人加入该传销组织。唐某某作为该窝点主任,负责安排诸多事项,陈某某作为该窝点管家,协助唐管理该窝点,二人负责该窝点日常起居生活,赵某负责买菜、讲课及威逼、恐吓新成员,同时,不固定看管多名被害人。陈某某、刘某某、苏某某、陆某某先后作为该窝点所谓“老板”,分别负责为新来的人员进行培训及看管被害人。他们将房屋大门上锁,扣押被害人的手机。被害人被全天看管,包括睡觉、洗澡、上厕所均有专人陪同,以防止被害人逃离该处及自伤自残。
去年6月15日,小王被诱骗到该窝点,发现被骗后欲离开该处,赵某、刘某某等人即将他按倒在地,强迫小王要加入该传销组织。唐某某即指使陆某某、刘某某作为小王的师傅,对小王进行看管,并逼迫小王交纳2800元的所谓购买产品的费用。6天后,唐某某安排刘某某持小王的银行卡及密码去取了小王卡内的2600元,尔后,将小王这笔钱及身上现金100元交给该传销组织派来的人。
几天后,又有3名受害者陆续被骗到该窝点,失去人身自由。
去年7月12日上午,接到群众举报后,民警赶至该窝点解救4名被害人,同时唐某某等6人也落入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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