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指认其购买的银行卡 本报讯 (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陈维 文/图)因贪图小利,便购买他人身份登记的银行卡,到投资公司冒领红包。昨日,丰泽公安分局经侦大队通报,破获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 2015年以来,鲤城区31岁的林某在购买某投资公司的理财产品时,了解到每买一份理财产品便可领一份红包。为了领取更多的红包,林某灵机一动,先后通过网上非法渠道,购买5张以他人身份登记的银行卡,用于投资理财产品的收付款,赚取红包。 近日,丰泽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侦查员根据掌握的情况,在丰泽区丰泽街道一小区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经审讯,林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林某因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被丰泽经侦大队办理取保候审。 民警提醒,冒用他人身份证明申领银行卡,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明申领银行卡,属于妨害信用卡管理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广大市民切勿因贪图一时蝇头小利,害了自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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