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有望凭身份证通办政务服务 包括泉州在内的80个城市将试点信息惠民,解决各类“奇葩证明” 部门要社区的证明,公证处要社区、派出所的证明,但社区认为许多事情不在自己的权限内,应由部门、公证处或派出所自己取证,这就造成了证明路上的“三角”纠葛,怎么破?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建成电子证照库,实现群众办事“一号”通用,以解决各类“奇葩证明”问题。泉州位列80个试点城市其中,这意味着,泉州市民有望凭身份证通办各类政务服务。 【三角纠葛】 社区:“我们很难保证这份证明的效力” “为了居民办事着想,许多证明,我们是尽力核实,但真的很难保证这份证明的效力。”为各种证明所烦的康黎英坦言,社区也难保证证明的真实性。 “比如未婚证明,到民政局开的证明,对方还不放心,非要社区再盖个章。理由是,全国民政局的信息不联网,这边未登记结婚,不能确保在省外甚至国外未登记。同理啊,我这边能证明在这个社区未婚,不能代表在别的社区也没结婚,不是吗?”康黎英说,这是一些居民出国需要做婚姻公证时遇到的状况,类似的事情时有发生,比如产权中的亲属关系证明,过去工商营业时的“不扰民”证明。她认为,如果各单位、机构非要可靠的证明,就应该自己去取证。 公证处:“我们只有核实权,没有调查权” “像继承房产、银行存款等按规定需要公证,但这些都需要派出所、社区的证明。比如继承当中的亲属关系证明,这不是户口本所能解决的,因为很多情况是本人的户口与爷爷奶奶在一起,没和父母在一起。要证明与父母的关系就需要另外的证明。”泉州市刺桐公证处陈主任如是说,然而这些另外的证明,有时候社区开了还不够,还要派出所开,因为“这是程序”。 “《公证法》里面写得很清楚,我们只有审核材料的权力,没有调查的权力。所以居民是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过来,我们才能公证。”陈主任表示。 公安:“所谓证明应该是有证可查而后证明” “派出所能证明的亲属关系仅限于有据可查的相关档案记录,超出范围的派出所无法掌握。既然如此,为何一定要派出所的证明呢?如果派出所能认可居民提供的材料,这些单位为何不能认可?”泉州市公安局户政支队杨奕锋表示,一些机构或单位只认公安机关证明的做法不妥。 他介绍,去年8月份公安部公示的18项不应由公安机关开具的证明其实是一种澄清。他认为:“所谓证明,应该是有证可查而后证明。”但很多情况是材料缺失,无法举证,所以公安机关对此类情况也难以出具证明。 杨奕锋认为理清现在的证明之乱,不是一两个部门自己能解决的。各部门要做好基础数据上网,无论是历史数据还是现行数据。上网后,政府要牵头搭建一个全民数据大平台,让各部门间的数据可以共享,需要的就去网上取,形成“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局面。此外,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企业、机构都要对办事材料进行再整理,梳理所需的证明材料,避免重复开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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