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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心市区6000多辆公共自行车年底前投用

2016-05-27 10:19:46  来源:泉州晚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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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坪山路董埭路口的一个公共自行车站点。(陈晓东 摄)

本报讯 (记者王朝晖)19日上午,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王天祥掌线本报政风行风直通车24小时热线电话96339,解答并及时处理和解决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市政道路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等市政公用行业建设和管理问题,接受市民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共自行车 可免费骑行1小时

不少市民对近期市区出现的公共自行车十分感兴趣,纷纷询问何时可以正式投用。对此,王天祥介绍了中心市区公共自行车项目的进展情况。

据介绍,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泉州市中心市区公共自行车项目列入2016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由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该项目采用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模式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范围主要以旧城区为主,兼顾东海、城东、北峰等新城区,项目总投资约1.178亿元,拟设置410个租赁站点,投入1.312万辆公共自行车。2016年年底前完成项目规模的一半(即6560辆自行车建成投入运营),其余在2017年上半年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营。

目前正在完善公共自行车付费系统,调试公交车卡技术对接,开展银联卡、手机微信的技术对接,确保6月底正常投入使用。计费方面,使用者前1小时骑行免费,超出1小时部分由使用者自行支付。支付部分采用阶梯收费:超过1小时未满2小时,收费1元;超过2小时未满3小时,收费2元;超过3小时部分,每小时收费3元(未满1小时皆以1小时计费),每日封顶费用60元。

加强宣传劝阻减少活动噪音

有家住公园附近的居民反映了噪音扰民问题。

王天祥称,现在全民注重养生,健身娱乐项目特多,特别是弹唱,跳广场舞、交际舞等活动都需要播放音乐,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产生噪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社会生活噪声由公安、环保等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建议附近受干扰居民可向环保部门或公安部门投诉。公园管理中心没有行政执法权,遇到市民锻炼、跳舞的配乐或唱歌等音量过高时,因其使用自携式电源,公园管理人员无法通过切断电源等强制措施来要求其降低音量,只能采取加强宣传、劝阻、引导等措施让这些市民尽可能将声响调低,控制好活动时间,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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